五 史料的搜集整理與統計學、邏輯學及唯物辯證法
完成了以上的工作,我們才能開始搜集史料。搜集史料最好用作筆記的方法,把自己所要搜集的史料,從原書上一條一條摘錄下來,并于摘錄的文句之下,注明原書的書名、篇章及頁數,以備應用時查考。這種方法,清代的學者多曾應用。如顧亭林的《日知錄》,錢大昕的《十駕齋養(yǎng)新錄》,陳澧的《東塾讀書記》,都是從各種書上摘錄下來的史料搜為巨著。
抄錄史料是一種拙笨的方法,但是做學問就是一種拙笨的事業(yè)。固然,我們可以在原書上做個記號或夾一紙片,等到要用的時候再直接抄錄下來;但有時這種記號和紙片會逸出我們記憶之外的。這正如一個建筑工程師對于他的建筑材料,固然可以用到什么材料再去找什么材料,但總不如把他所需要的材料在開始建筑之前完全準備齊全,然后有計劃地分配他占有的材料,開始他的建筑。
搜集史料不要東抄西襲,假如我們知道某幾種書上有我們所需要的史料,最好是一本一本書從頭到尾一字不放松地去搜查。因為也許我們所需要的史料就在我們放松的那一頁,或者就是我們放松的那個字。
搜查一本書,可以作一次搜查,這種方法就是不管史料的性質,只要是我們所需要的史料,就毫無遺漏地把它們抄下來。抄下之后,才來分類整理。但我以為搜查的方法,最好是依史料的性質分作若干次進行。例如第一次,搜查經濟史料;第二次,再搜查政治史料;第三次,再搜查文化思想史料。這樣依次搜查的方法有兩種好處:第一,它可以使我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到一點。比如我們搜查經濟史料時,要把全力注意經濟史料,對于政治和文化思想的史料,暫時不管;反之亦然。這樣,就會養(yǎng)成我們的專注力,使我們所注意的史料,在我們面前浮凸出來。第二,可以使我們在搜集某種史料的當中,同時得到與這一史料有關之各方面的知識。比如我們搜集經濟史料時,把政治和文化思想史料擱在一邊,我們就可以分出注意力來注意與經濟史料有關的事項。此外,這種分次搜集下來的史料,不必經過整理,自然就有它的系統。這樣一次一次地搜查下去,筆記起來,則這本書便被我們完全拆散,而其中所含的史料,也就在我們的筆記中分別歸隊了。一種書如此,第二種書以至無數種書都是如此,積而久之,我們抄錄的史料便日益豐富。
史料的搜集,也不是一件容易事情,它需要有認識史料的能力。我已經說過,史料,特別是考古學的史料最難認識。不但考古學的史料如此,文獻上的史料也是一樣。特別是文藝作品中所含的史料,有時只是描出一條灰暗不明的陰影,我們需要從那些陰影中去尋找反映。
不僅文藝作品中的史料如此,即保存在所謂正史上的史料,也不是完全可以從正面看得出來的;但在它們的反面或側面,卻往往暗示出一種重要的歷史內容。我們若是把這種有暗示性的史料放棄了,那便是重大的損失。
舉幾個例子,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三十六年,東郡人刻石云:“始皇帝死而地分?!蓖辏A陰人又遮使者曰:“今年祖龍死?!痹谶@兩條史料的正面,并沒有什么重大的意義;但在它們的反面,卻暗示出當時人民對于專制暴君的痛恨達到惡之欲其死的程度,同時也暗示出當時的貧苦農民對土地之渴望。又如同紀記始皇派徐福等入海求蓬萊仙藥事,這在正面看來,不過是迷信的記錄;而在反面,卻暗示出當時的商業(yè)發(fā)展,已在開始尋求海外市場。又如《漢書·張騫傳》記張騫在大夏見邛杖。在正面看來,不過是張騫記其所見;但在側面,則暗示出在張騫通西域之前,四川和中亞已有直接或間接的交換關系,而其商路則經由今日之緬甸、印度。又如《史記·項羽本紀》載鴻門之宴,劉邦獻項羽白璧一雙,獻范增玉斗一雙,這在正面看來,也很平常;但在側面卻暗示出大掠阿房宮的正犯不是項羽,而是劉邦。因為,白璧、玉斗,絕非一個亭長家里所能有的,一定是從阿房宮中偷竊的贓物。像這一類具有暗示性的史料充滿了歷史文獻,只要我們耐煩去找,到處都可以碰見。
還有一種史料,個別看來,沒有什么意義;要綜合起來,才能顯出更大的價值。又有一種史料,綜合看來,沒有什么意義;要分析起來,才有更大的價值。再有一種史料,片面看來,沒有什么價值;要比較看來,才能顯出更大的意義。我們若是因為不注意而把這一類的史料失掉了,那也是一個很大的損失。幫助我們搜集這一類史料的是統計學。
例如史籍上常有關于天災的記錄,這些記錄,若是個別的看來,它們所表現的不過是某年大水,某年旱蝗,某年河決、地震、霜雹、癘疾等片斷的史實;但是,若把某一朝代的天災記錄依其發(fā)生的先后類聚起來,則它們所顯示出來的,便不是片斷的史實,而是這一朝代中天災流行的大較形勢,即某一時期天災最多、某一時期天災較少,某一區(qū)域天災最大、某一區(qū)域天災較小之綜合的說明。這種綜合的天災記錄,就能幫助我們了解某一朝代中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的狀況之變遷。
又如黃河決口,歷代史籍皆有記錄。這些記錄若個別看來,只是報告某年某月黃河在某處決口之片斷的史實。近人張了且氏著《歷代黃河在豫泛濫紀要》一文,把這一類的史料依其先后類列起來,于是這種綜合了的史料所表示的,便不是片斷的史實報告,而是歷代黃河決口的次數。計西漢七次,東漢一次,魏一次,晉一次,唐十二次,五代十二次,宋(金)七十一次,元六十一次,明一百二十一次,清七十三次,共泛濫三百六十次。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自漢至唐一一○五年間,黃河泛濫不過二十二次;自五代至清一○一一年間,黃河泛濫竟有三百三十八次。從這種數字的排列,我們就可以對于黃河的泛濫得到一個總括的概念,即自五代以后,黃河在豫的泛濫日益頻繁。
又如自魏晉以降,迄于隋唐,中國的僧侶之前往印度學習佛典者,代有其人。這種史料,個別看來,不過是一些無關大局的個人行動。但是梁啟超氏卻把這些無關大局的史料類集起來,寫成了一篇文章,叫做《千五百年前之中國留學生》。在這篇文章中,他考出自三世紀后半(三國)至八世紀前半(唐末)這四個半世紀中,中國僧侶之前往印度者,總數達二百人左右。其中三世紀后半二人,四世紀五人,五世紀六十一人,六世紀十四人,七世紀五十六人,八世紀前半三十一人。經過這樣的綜合,于是以前無關大局的片斷史料,現在便顯示出一種重要的歷史內容,即自南北朝至唐,是佛教文化輸入中國最繁盛的時代,亦即中印文化交流最發(fā)達的時代。
其次,說到必須分析才有意義的史料。例如《漢書·地理志》載平帝元始二年時中國的人口總數為一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零六十二戶,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口。這個籠統的數字,實在沒有很多的意義。但是我們若把當時各郡國的人口分別觀察,則知當時的人口,大半集中于黃河流域,而尤以今日山東、河南接壤之處,最為密集。當時在司隸校尉之外,全國分為十三部,而司隸校尉及豫、冀、兗、青、徐五部,占地不過八分之一,而人口則占全國總數百分之六十八以上。從這里,我們就知道在西漢時,中國的經濟中心是在黃河流域,而長江流域仍然是地廣人稀。
最后,說到必須比較才能顯出更大價值的史料。還是以人口數字為例。如《通典》載三國時,人口總數為一百四十七萬三千四百二十三戶,七百六十七萬二千八百八十一口。單從這個史料的本身看來,不過是三國人口總數的記錄。但是,我們若把這個數字與東漢桓帝時人口數字(一千零六十七萬七千九百六十戶,五千六百四十八萬六千八百五十六口)比較,則兩種數字相減之差,就顯出了另一新的歷史內容,即三國時人口較之東漢末葉的人口,已經減少了十分之九,而其減少之絕對數字,則將近五千萬人。這一個巨大的人口減少的數字,就說明了東漢末年大混戰(zhàn)、大饑饉、大癘疫、大流亡所加于社會的破壞。
假如我們用這樣的方法,把中國歷史上各朝代的物價、田賦、官俸、墾地等的數字都計算出來,相互類比,則許多枯燥無味的數字,都會變成極有價值的史料。
總之,我們要運用各種方法,把史料從原書中鉤索出來,從正面看不出來的,從反面看,側面看;從個別看不出來的,從綜合看;從籠統看不出來的,從分析看;從片面看不出來的,從類比看。這樣,我們便能網羅所有的史料了。
但是我們從各種書上搜集的史料還是一盤散沙,如果說它們也有系統,那只是被歸納在各種書名之下,即以原書為標題之史料的類聚,如《漢書》上的史料,《晉書》上的史料等。這些史料,都各依來源而自為一束。
現在,我們要開始史料的整理工作了。最初的整理,就是用初等的邏輯方法,把從各種書中搜集來的史料,不依其來源,而依其性質,再為類別。比如我們先立定經濟、政治、文化三大類,然后把各種來源不同的史料,分別歸納于這三個類別之中,于是以前各為一束的諸書史料,現在便在各種類別之下,混而為一了。這一分類,就泯除了史料來源的界限,突出了史料的性質。
但是,這種突出來的史料性質,還是一般的性質。為了顯出史料的多樣性,史料的分類愈細愈好。比如經濟一類,又再分為農業(yè)、手工業(yè)、商業(yè);政治一類,又再分為政權性質、政治機構、政權的發(fā)展及其沒落、種族關系、國際關系等等;文化一類,又再分為哲學、科學、文學、藝術、宗教等等。然后把已經歸納到經濟、政治和文化三大類中的史料,又再依其特殊的性質,而分別歸納于各小類之中。在小類之中,又再分小類。比如農業(yè)一類,又再分為土地所有的關系、耕種方法、技術、水利、地租、賦役等等,而將歸納在農業(yè)一類的史料,依其性質,再分別歸納于更小的類別之中。農業(yè)如此,其他各小類亦如此。這樣大類之中分小類,小類之中再分更小的類別,一直分到不可再分為止,于是,以前千頭萬緒、紛然雜陳的一片灰色的史料,現在便在大的類別之下顯出了它們的一般性,小的類別之下顯出了它們的特殊性。
經過分類整理之后的史料雖然已經變成條分縷析的小組,但因為這些史料是來自不同的書籍,時代的關系,多被錯亂。這就是說,它們雖然是說明同一史實,如西漢的種族關系;但西漢有二百余年,二百余年中的種族關系有很多變化,漢武以前與漢武以后就有大大的改變,因而某幾條史料是記錄某一時間的西漢種族關系,就必須判明。對種族關系如此,對其他的類別亦如此。這樣,我們在史料分類以后,便要進行史料的分節(jié),即把每一組的史料依其所特征的史實之先后加以再編制,使之成為時間的系列。經過這種再編制,則史料所突出來的便不僅是它的性質,而且也是它所說明的史實之發(fā)展過程了。
經過了時間分節(jié)以后的史料,并不是就沒有問題;因為其中有若干條是完全雷同的,有若干條是小有差異的,甚至有若干條是截然相反的。對于這樣的史料,我們又要加以類集,使它們各為一群。雷同的是沒有問題的,小有差異或截然相反的就要運用考據學的方法,進行辨證的工作,找出它們所以差異與相反的緣故。這樣,史料中的矛盾和分歧又完全解決了。
最后,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從史料中抽出歷史原理。進行這種工作,就需要唯物辯證法的幫助。最初,是把各組史料加以提煉,由一千條史料中抽出一百條,一百條中抽出十條,十條中抽出一條,這一條,就是一千條史料中提煉出來的精髓。再把這一條史料的精髓放在科學高溫之下加以蒸發(fā),于是這條史料便汽化而為歷史原理。
對某一類史料如此,對其他各類史料也是如此,于是以前的一些史料小組,現在遂升華而為若干條歷史原理了。再把這些原理加以辨證的綜合,使之在更高的抽象之上化合為一,這就是歷史的法則。
有了這種歷史法則,我們又倒回來用這種法則去貫串史料,于是這種體化于法則中的史料再不是陳死的、片斷的史料,而是生動的、整然的歷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