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史料辨證與考據(jù)學
我們知道了書的真?zhèn)?,但問題尚未完全解決;因為在真書上的史料,有些也是需要辨證的。例如在史籍上我們常??梢钥吹?,同一史實,各書記載互異;同一原文,彼此引述不同;或采摭古書而不記出處,或商榷前世而全違故實。以致事實訛謬,文字錯舛,真?zhèn)位煜?,是非參差。若不加以辨證而隨便引用,則不但異說紛紜,無所適從;必至紕繆相因,以訛傳訛。所以在辨別書的真?zhèn)我院?,我們又碰到第三個難題,就是史料的辨證問題。
幫助我們解決這一難題的是考據(jù)學。這種學問,很早就有人做,漢人的經(jīng)注已開其端。自晉以后,辨證史籍的人一天天多起來。如裴骃注《史記》,顏師古注《前漢書》,李賢注《后漢書》,對于原書的文句音義多所解釋。裴松之注《三國志》,對于原書的史實多所增補;如有異說,并錄備參考。劉攽、吳仁杰的《兩漢刊誤》,對于原書上的文字錯舛多所勘正;吳縝的《新唐書糾謬》,對于原書上史料的訛謬多所糾正。這些,都是考據(jù)學的先導。
到了清代,考據(jù)學就大大地發(fā)展了。在清代,學者因受政治的壓迫,不能涉及與現(xiàn)實有關的學問,于是騁其聰明才力,埋頭于故紙堆中,從事于與現(xiàn)實無關的考據(jù)之學。因而中國的古典文獻,無論經(jīng)書、子書或史書,大部分都經(jīng)過了一番考證。對于各種史籍中的史實,凡有可疑的,無不探源索隱,鉤沉輯逸,考異正訛,糾謬質(zhì)疑,使其本源大白,訛誤自明,異說并陳,是非自見。
清代辨證史料的著述甚多,其中有通辨諸史的,有專辨一史的。通辨諸史的書,最有名的,是錢大昕的《二十一史考異》,王鳴盛的《十七史商榷》,趙翼的《廿二史劄記》。錢書的特點,是對原書上文字的校正、名物的訓釋;考訂史實,則其余事。王書的特點,是在考證原書上的典章制度以及史實的,使之關節(jié)疏通,脈絡搖轉;至于校釋文句,則其余事。趙書的特點,則在提出原書中的重要問題,羅列史料而予以論列;若??笔穼嵉拿埽瑒t其余事。三書各致力于一個方面,若融合而貫通之,則對史料之辨證,可以獲得多方面的知識。又武英殿版《二十四史》,每篇之后都附有考證,校文釋義,考異致疑。此外,通辨諸史的書,尚有杭世駿的《經(jīng)史質(zhì)疑》,錢大昕的《諸史拾遺》,洪頤煊的《諸史考異》,洪亮吉的《四史發(fā)伏》,李貽德的《十七史考異》(未刊),宋書升的《二十四史正訛》(未見傳本)等。
專辨一史的書,以辨“四史”者最多。以“四史”文體較古,竄亂亦多,特別是《史記》,自馮商、褚少孫以后,竄亂者十余家,若不加以辨證,則真?zhèn)蜗鄟y,無從辨識。在清代,考證《史記》的著作,有錢坫的《史記補注》,惜其書未刊;梁玉繩的《史記志疑》,杭世駿的《史記考證》,王念孫的《讀書雜志》,邵泰衢的《史記疑問》。這些書,對于《史記》上的紕繆,糾正甚多。此外,尚有崔適的《史記探源》,則專辨后人竄亂的部分,欲使《史記》恢復司馬遷的原書。
考證兩《漢書》、《三國志》的著作,其數(shù)量亦不減于《史記》。其中考證《漢書》的,多側重于文字的校正;考證《后漢書》的,多側重于史實的糾謬?!逗鬂h書》上的史實之所以有糾正的可能,是因為當時已經(jīng)輯出了許多后漢史的佚書。至于考證《三國志》的著作,則其內(nèi)容,皆系補佚考異。
自《晉書》以下的諸史,辨證的書雖不及“四史”之多,但諸史皆有考證之書。此外,尚有專辨某史某一部分的著作,如考證諸史中之書志,特別是地理志和藝文志。
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中國文獻上的史料,在清代曾經(jīng)經(jīng)過一度精密的考證。清代的學者,或通考諸史,或??家皇?,或僅考一史中的某一部分,皆能摭拾遺佚,博采群書,屬辭比事,刊誤釋疑。他們辛勤的勞績,自然是中國學術史上一筆很大的遺產(chǎn)。但是對于史料辨證,清代的學者,也還沒有做完,而且也不見得做得盡對;因而還留下不少的問題,等待我們來解決。
以史料的范圍而論,清代學者所考證的史料,只是中國史料中的一半,即文獻上的史料;至于考古學上的史料,則做得非常不夠。這固然是因為當時許多考古學的史料,如新、舊石器文化遺物、甲骨文及漢晉簡牘等尚未發(fā)現(xiàn),同時也是因為他們還不認識地下出土的史料之價值。因為在當時并不是完全沒有考古學的資料,如殷周之彝鼎、兩漢之石刻畫像,早已呈現(xiàn)在當時學者之前,但均未被引用為考證古史的資料。
認識考古學上的史料,不是一件容易事情。因為考古學上的史料,和礦石一樣,是混在巖石里面的,沒有發(fā)達的選礦學的知識,即使擺在眼前,也是不能認識的。例如以殷周青銅器物而論,自漢至唐,即偶有發(fā)現(xiàn),但當時之人,不以為史料,而以為神瑞。北宋以后,青銅器物出土更多,學者雖釋文考字,但亦未以為史料,而以為玩賞。又如古代簡牘,在兩晉、南齊、北宋,都有發(fā)現(xiàn);但當時學者不知這是一種珍貴史料,以致散失。今日所存之汲冢遺書,除《周書》或有一部分簡牘遺文,其余《穆天子傳》、《竹書紀年》,大半都是偽托之書。又如殷墟出土的甲骨文,當發(fā)現(xiàn)之初,有些頭腦頑固的學者如章太炎,硬說是古董商人假造的。又如晚近以來,中國各地先后發(fā)現(xiàn)之新、舊石器時代的遺物,雖然已被中外考古學家確證為中國史前時代的文物,但有些學者至今還表示懷疑。從這里,我們對于清代學者之不知道利用考古學的資料去辨證文獻上的史料,是不足奇怪的。
即因不知道利用考古學上的資料及沒有考古學的發(fā)現(xiàn)做資料去考證史料,所以清代學者的考據(jù)學,就只是拘束在文獻的部門之中。他們使用的方法,也就是以文獻考證文獻,即以甲書上的史料辨證乙書上的史料,以真書上的史料訂正偽書上的史料,以各書上一般的通論,指斥某一書上獨特的異說。這種方法,用以有史以后的史料之考證是可以的;若用于史前史的資料之考證,那就無異以偽辨?zhèn)?,以疑證疑,結果,還是疑偽。所以清代學者對史前史料的考證,結果只是在神話傳說中兜了一些圈子,弄得頭昏目眩而一無所得。即對于殷周史,也大半是徒勞無功。至于秦漢以下的史實考證,跟著漢晉木簡、唐人寫經(jīng),以及漢代石刻畫像等之發(fā)現(xiàn)和其他史籍以外的諸文獻之廣泛的引用,也有許多要被修正、被補充的地方。
即以文獻考文獻而論,清代學者也沒有考完。例如從他們對諸史之書志考證看來,大半側重于地理和藝文,其他書志,如天文、律歷、人表,雖亦間有考證,但不甚多;至于有關社會經(jīng)濟之食貨志,有關階級抑壓之刑法志,有關風俗習慣之輿服志,則絕無考證。此外,包含在歷代文藝作品中之最足以反映各時代人民要求的史料,也沒有當作史料,被提煉出來。
晚近以來,對于考古學上的史料之考證,已經(jīng)有了相當?shù)某删?,但也不是到了我們就沒有事情可做。例如若干青銅器物的時代,尚待考證;若干甲骨文字的字義,尚待訓釋;若干漢代的石刻畫像,尚待說明;所有的漢晉木簡、唐人寫經(jīng),尚待整理和考釋。特別是新、舊石器時代的文化遺物,如古人類、古生物的化石,骨角器物,研磨石器和彩陶等,都需要我們做詳細而精密的科學研究,才能變成史料。
因此,我們現(xiàn)在對史料考證的任務,是一面批判地接受清代學者對文獻上的史料之考證的成果;另一方面,又要開辟一種新的考據(jù)學,進行對考古學上的資料之考證。用現(xiàn)在既存的考古學的資料,去衡量清代學者考證過的史料,使考古學的資料與文獻上的資料結合為一,然后史料的考證,才算達到最后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