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俊駒,1941年生,北京市人,當代著名民法學家。1966年畢業(yè)于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曾在基層人民法院從事民事審判工作。1982年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獲民法學碩士學位。1982~1997年3月在武漢大學法律系任教,曾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副教授、教授、法學院院長。1997年3~9月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1997年9月在清華大學法學院任教,曾任清華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和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2008年退休后在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任教至今,擔任民商法學專業(yè)博士研究生導師。曾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顧問、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委員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