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得饕餮,就不能理解殷商”——也很難理解中國文化。民以食為天:饕餮是粘連著“饑餓情結”的食欲原型,與“貪婪”無干,卻與“夸富宴”(poltach)、人祭或“食人之風”等有緊密聯(lián)系。作為暴力話語,饕餮紋炫示權威,鎮(zhèn)辟邪魅敵惡和“文化他者”。所以,一方面,要用猛虎、藏獒、鴟鶚以及猛獸化的牛羊等為母型,“吞人未咽”,“食人從首始”,必要時還嚙食自己,“反害其身”;另一方面,又跟妖魔化的敵方英雄(例如蚩尤)疊合,就像“宙斯盾”那樣防身御敵,跟古希臘的墨杜薩之首,古印度的(被自己吃得只剩下面孔的)克提穆卡趨同。這樣,就決不能像高本漢、夏鼐們那樣將其泛化為“獸面紋”,也不能像華西里耶夫、林巳奈夫那樣將它抬高成上帝或太陽神,還不能像艾蘭等那樣把它看作敬神或自我犧牲的祭品,尤其不能如張光直般說它是幫助巫師升天的“另我”或動物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