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官司一旦成為新聞素材,記者面臨的選擇是:愿意為他所認知的公共利益付出多少代價來進行權衡,為此有時你必須去做輿論不愿做的事,有時又必須去做輿論期望去做的事。 記者的行為是在向讀者展示蘊含在報道中的“理想”。在生產力過剩的市場中,有一種能證明忠誠度的消費行為被稱作是“信仰客戶”,他們對產品不討價還價、不離不棄的主動接受,是因為他們在“消費”理想。這是一種渴望而不可獲得的巔峰“體驗”。同樣,在公證處不再稀缺的過剩市場中,能夠通過“交易”使精神產品同時成為信仰商品,滿足人們情感消費,這樣的人物是“百年后的時代英雄”(凱恩斯語)?!段也稍L的名人官司》是解放日報社政法記者陳斌繼《新聞背后的故事》后的又一力作,向讀者展示了一名記者樸實無華的行為?!段也稍L的名人官司》記錄了發(fā)生在沈小岑、楊懷遠、周潔、劉德華、李谷一、劉嘉玲、錢鍾書等名人身上的官司,情節(jié)曲折,故事生動,折射了一個發(fā)展中的社會中的利益沖撞、價值變化和觀念波動。翻卷閱讀,不僅僅是消遣歷史,娛樂滄桑,更重要的是可以感悟進步的脈搏,把握觀念演化的軌跡,以及觀察到身處其境的一個記者的行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