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論“文人相輕”

且介亭雜文二集 作者:魯迅


四論“文人相輕”

前一回沒有提到,魏金枝先生的大文《分明的是非和熱烈的好惡》里,還有一點很有意思的文章。他以為現(xiàn)在“往往有些具著兩張面孔的人”,重甲而輕乙;他自然不至于主張文人應該對誰都打拱作揖,連稱久仰久仰的,只因為乙君原是大可欽敬的作者。所以甲乙兩位,“此時此際,要談是非,就得易地而處”,甲說你的甲話,乙呢,就覺得“非中之是,……正勝過于似是之非,因為其猶講交友之道,而無門閥之分”,把“門閥”留給甲君,自去另找講交道的“朋友”,即使沒有,竟“與麻瘋病菌為伍,……也比被實際上也做著騙子屠夫的所誘殺臠割,較為心愿”了。

這擁護“文人相輕”的情境,是悲壯的,但也正證明了現(xiàn)在一般之所謂“文人相輕”,至少,是魏先生所擁護的“文人相輕”,并不是因為“文”,倒是為了“交道”。朋友乃五常之一名,交道是人間的美德,當然也好得很。不過騙子有屏風,屠夫有幫手,在他們自己之間,卻也叫作“朋友”的。

“必也正名乎”,好名目當然也好得很。只可惜美名未必一定包著美德?!胺譃樵聘彩钟?,紛紛輕薄何須數(shù),君不見管鮑貧時交,此道今人棄如土!”這是李太白先生罷,就早已“感慨系之矣”,更何況現(xiàn)在這洋場——古名“彝場”——的上海。最近的《大晚報》的副刊上就有一篇文章在通知我們要在上海交朋友,說話先須漂亮,這才不至于吃虧,見面第一句,是“格位(或‘迪個’)朋友貴姓?”此時此際,這“朋友”兩字中還未含有任何利害,但說下去,就要一步緊一步的顯出愛憎和取舍,即決定共同玩花樣,還是用作“阿木林”之分來了?!芭笥?,以義合者也?!惫湃舜_曾說過的,然而又有古人說:“義,利也?!眴韬?!

如果在冷路上走走,有時會遇見幾個人蹲在地上賭錢,莊家只是輸,押的只是贏,然而他們其實是莊家的一伙,就是所謂“屏風”——也就是他們自己之所謂“朋友”——目的是在引得蠢才眼熱,也來出手,然后掏空他的腰包。如果你站下來,他們又覺得你并非蠢才,只因為好奇,未必來上當,就會說:“朋友,管自己走,沒有什么好看?!边@是一種朋友,不妨害騙局的朋友?;膱錾嫌钟凶儜蚍ǖ?,石塊變白鴿,壇子裝小孩,本領(lǐng)大抵不很高強,明眼人本極容易看破,于是他們就時時拱手大叫道:“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這并非在要求撒錢,是請托你不要說破。這又是一種朋友,是不戳穿戲法的朋友。把這些識時務的朋友穩(wěn)住了,他才可以掏呆朋友的腰包;或者手執(zhí)花槍,來趕走不知趣的走近去窺探底細的傻子,惡狠狠的啐一口道:“……瞎你的眼睛!”

孩子的遭遇可是還要危險。現(xiàn)在有許多文章里,不是常在很親熱的叫著“小朋友,小朋友”嗎?這是因為要請他做未來的主人公,把一切擔子都擱在他肩上了;至少,也得去買兒童畫報,雜志,文庫之類,據(jù)說否則就要落伍。

已成年的作家們所占領(lǐng)的文壇上,當然不至于有這么彰明較著的可笑事,但地方究竟是上海,一面大叫朋友,一面卻要他悄悄的納錢五塊,買得“自己的園地”,才有發(fā)表作品的權(quán)利的“交道”,可也不見得就不會出現(xiàn)的。

(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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