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仇敵的肢體、骨干毀壞了,還要制成一件藝術品,掛在墻壁上面,供在案頭,龕子里,初時也許是為解恨,為發(fā)揮殘忍的獸性罷?但日子久了,將傳統(tǒng)的報復觀念加上了審美的情緒,于是一顆血淋淋的頭顱,把發(fā)剃光,眼睛挖出,舌根拔掉,髹漆了,裝上假眼,假舌,撐開口露出巉巉的利齒。當他們圍著柴火,唱歌跳躍中,抬頭看見這種陳設品,生歡喜心,還是動憎恨感?野蠻部落有這種玩具的(實在除玩具外還有其他的意義,因行文之便僅舉此二字)。止是一族與一個地方,在各國的大博物院中是可以看得見這等怪異的藝術作品的。
對于最親愛尊重的人死后可以供鳥獸啄食,對于自己的身體可以刺紋,鑲嵌,道德觀念與審美觀念中摻合上奇奇怪怪的宗教魔術等思想,那么,毀壞仇敵肢體,還要將他的身體一部分變成厭勝品,裝璜品,沒有什么可怪?“任何人他要發(fā)見了他倦于他的理性的習慣的利用,便欣然地把他的熱情變作消遣了?!痹谟形幕纳鐣猩星胰绱耍螞r是未開化的蠻人。起始是為了紀念戰(zhàn)勝,為了永久的報復,及至這習慣的利用久了,便發(fā)生出審美的觀念。(自然這里是不能用“理性”二字的。)
藝術起源于游戲固然有道理,而審美的種種活動,實與原始的宗教觀念有密切的聯(lián)系。不過,我們卻也不要忘了裝飾的重要意義。
若把道德與美感視為有不朽的真理,那真是笨伯。正如飲食衣服的進化一樣,是隨時隨地互有差異。但此中亦有統(tǒng)一性在,便是道德觀與美感二者,人類存在一日,它們也存在一日,不過標準有所變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