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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論文字符號雜記四則

胡適留學(xué)日記:全十七卷 作者:胡適


四、論文字符號雜記四則

(四月廿三夜)

一、閩清林和民君(有任)讀余《文字符號論》(《科學(xué)》二年一號),移書謂“吾國無間接引語”。此亦不然。今試舉數(shù)例:

(一)孔子曰:……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

(二)曾子曰: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

(三)子夏曰:商聞之矣:“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四)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以上在引號內(nèi)之諸語,皆間接引語也。

二、林君又言吾所用線號(例如)有不便處。如書寫時,或排印時,一行已盡,而一名未完,勢不得不分作兩行,如:

不知者,或誤以(甲)例亞里士多德為二名,而(?。├齼x秦為一名。此言甚是。吾意此后當(dāng)于一名截斷分行之處加一短線,以示其為一名。如下例:

以(己)與(丙)比較而觀,則其相異之處可見矣。

三、吾前作賞鑒號,采用舊時連圈之法,至今思之,似不甚妥。連圈有二病:

(一)易與斷句之圈相混;

(二)甚費力。

今擬以下諸說,而未能自決也。

(一)廢賞鑒號而不用。

(二)或與提要號()同用一種符號。

(三)或用雙線法()。例如:

……去年春恨卻來時,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

四、上所記“間接引語”,意有未盡,更記之。

例一 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

例二 下馬飲君酒,問“君何所之?”

此皆直接引語也。所用對稱代名(Second Person Pronoun,用日本人譯名)也。

例三 兒女……怡然敬父執(zhí),問我來何方。

此間接稱引也。所用“我”字是自稱代名(First Person Pronoun)。若改“我”為“客”,則直接引語矣。

例四 林君寄余書曰:“君所作‘文字符號論’有不妥處?!?

此直接引語也。今易為間接:

例五 林君寄余書,謂余所作“文字符號論”有不妥處。

此亦易對稱代名為自稱代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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