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論“文學(xué)”

胡適留學(xué)日記:全十七卷 作者:胡適


五、論“文學(xué)”

(八月十八日)

前所記香山論文書,謂詩須:“興發(fā)于此,而義歸于彼。反是者,可乎哉?然則‘余霞散成綺’‘澄江凈如練’……之什,麗則麗矣,吾不知其所諷焉?!贝藢?shí)際家之言也。故其結(jié)論,以為“文章合為時(shí)而著,歌詩合為事而發(fā)”,王介甫所謂“根柢濟(jì)用”者是也。

然文學(xué)之優(yōu)劣,果在其能“濟(jì)用”與否乎?作為文詞者,果必有所諷乎?《詩》小序曰:“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fā)言為詩。情動(dòng)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其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夫至于不知其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更何暇論其根柢濟(jì)用與否乎?

是故,文學(xué)大別有二:

(一)有所為而為之者;

(二)無所為而為之者。

有所為而為之者,或以諷渝,或以規(guī)諫,或以感事,或以淑世,如杜之《北征》、《兵車行》、《石壕吏》諸篇,白之《秦中吟》、《新樂府》,皆是也。

無所為而為之者,“情動(dòng)于中,而形于言”。其為情也,或感于一花一草之美,或震于上下古今之大;或敘幽歡,或傷別緒;或言情,或?qū)懞?。其情之所?dòng),不能自已,若茹鯁然,不吐不快。其志之所在,在吐之而已,在發(fā)為文章而已,他無所為也?!对姟啡倨?,此類最多,今略舉一二:

舒而脫悅兮!毋感我?guī)溬?!毋?0171也吠!

此何所為耶?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瓊?cè)A乎而?

〔適按〕 此艷歌也。即唐人“洞房昨夜凝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shí)無?’”之意。注《詩》腐儒,不解此也。

此又何為者耶?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豈無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此寫恨耳。他何所為耶?

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間兮。并驅(qū)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兮。

〔適按〕 此女子之語氣。子,謂所歡,蓋獵者也。此寫其初相見時(shí),目挑心許之狀,極旖旎之致。腐儒誤以為男子相謂之詞,而為之說曰:“哀公好田獵?!瓏嘶?,遂成風(fēng)俗。習(xí)于田獵謂之賢,閑于馳逐謂之好焉。”不亦可憐乎?

此敘歡會也。他何所為乎?

綢繆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見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此又何所為者耶?

更言之,則無所為而為之之文學(xué),非真無所為也。其所為,文也,美感也。其有所為而為之,美感之外,兼及濟(jì)用。其專主濟(jì)用而不足以興起讀者文美之感情者,如官樣文章,律令契約之詞,不足言文也。

老杜之《石壕》、《羌村》諸作,美感具矣,而又能濟(jì)用。其律詩如:

落日平臺上,春風(fēng)啜茗時(shí),石欄斜點(diǎn)筆,桐葉坐題詩;

翡翠鳴衣桁,蜻蜓立釣絲。自今幽興熟,來往亦無期。

則美感而已耳。

作詩文者,能兼兩美,上也。其情之所動(dòng),發(fā)而為言,或一筆一花之微,一吟一觴之細(xì),茍不涉于粗鄙淫穢之道,皆不可謂非文學(xué)??鬃觿h《詩》,不削綺語,正以此故。其論文蓋可謂有識。后世一孔腐儒,不知天下固有無所為之文學(xué),以為孔子大圣,其取鄭、衛(wèi)之詩,必有深意,于是強(qiáng)為穿鑿附會,以《關(guān)雎》為后妃之詞,以《狡童》為刺鄭忽之作,以《著》為刺不親迎之詩,以《將仲子》為刺鄭莊之辭,而詩之佳處盡失矣,而詩道苦矣。

白香山抹倒一切無所諷諭之詩,殊失之隘。讀其言有感,拉雜書此。

吾十六七歲時(shí)自言不作無關(guān)世道之文字(語見《競業(yè)旬報(bào)》中所載余所作小說《真如島》),此亦知其一不知其二之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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