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jié) 全球治理概述
一、全球治理的定義
二、全球治理的要義
第二節(jié) 全球海事治理
一、海事的定義
二、海上運輸的特性
三、全球海事治理的要義
四、全球海事治理的范式
第二章 國際海事組織(IMO)
第一節(jié) IMO的成立
一、1948年聯合國海事會議
二、《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公約》生效
三、《1948年國際海事組織公約》
四、IMO的宗旨和職責
第二節(jié) IMO的國際地位
一、與聯合國的關系
二、與聯合國其他機構的關系
三、與其他政府間組織的關系
四、與非政府組織的關系
五、特權和豁免權
第三節(jié) IMO的成員資格
一、正式成員
二、聯系成員
三、成員資格的喪失
第四節(jié) IMO的組織架構
一、大會
二、理事會
三、海上安全委員會(MSC)
四、法律委員會(LEG)
五、海洋環(huán)境保護委員會(MEPC)
六、技術合作委員會(TCC)
七、便利委員會(FAL)
八、秘書處
第五節(jié) IMO的財務管理
一、財務預算
二、成員會費
第六節(jié) 中國與IMO
一、中國加入IMO
二、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與IMO
第三章 國際海事組織工作機制
第一節(jié) IMO的六年戰(zhàn)略計劃
一、組成與作用
二、適用原則
三、制定流程
第二節(jié) 大會和理事會議事規(guī)則
一、參會代表
二、成員代表
三、會議組成
四、會議主席
五、會議語言
六、會議議題
七、表決程序
八、IMO理事會成員的選舉
第三節(jié) IMO委員會議事規(guī)則
一、參會代表
二、成員代表
三、會議組成
四、會議主席
五、會議語言
六、會議議題
七、表決程序
第四章 國際海事條約
第一節(jié) 國際海事條約體系
一、國際海事條約的發(fā)展
二、國際海事條約的現狀
三、國際海事條約的特征
四、國際海事條約的結構
第二節(jié) 主要國際海事公約介紹
一、《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
二、《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MARPOL)
三、《1978年海員培訓、發(fā)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STCw 1978)
第三節(jié) 國際海事條約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關系
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IM0文件間的關系
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IM0公約并存的依據
三、IMO公約的法律地位
四、IMO公約的履行
五、依據IMO公約行使管轄權
第五章 國際海事立法
第一節(jié) 國際海事公約的制定
一、公約的通過
二、公約的簽署、批準、接受、核準和加入
三、公約的生效
第二節(jié) 國際海事公約的修訂
一、修訂程序
二、明示接受程序
三、默認接受程序
第三節(jié) 國際海事會議文件
一、IMO會議程序
二、IMO會議文件類型
三、IMO會議提案文件的要求
第四節(jié) 國際海事條約的起草要求
一、IMO公約與其他文件的引用關系
二、起草國際海事條約應考慮的原則
第六章 港口國監(jiān)督
第一節(jié) 港口國監(jiān)督簡介
一、港口國監(jiān)督的定義
二、港口國監(jiān)督的目的
三、港口國監(jiān)督產生原因及背景
四、港口國監(jiān)督區(qū)域性組織
第二節(jié) 港口國監(jiān)督程序
一、概述
二、初步檢查
三、詳細檢查
四、違規(guī)和滯留
五、報告要求
六、PSC官員的指南
第七章 IMO成員審核機制
第一節(jié) IMO成員審核機制的歷史與發(fā)展
一、審核機制提出的背景
二、審核機制的發(fā)展歷程
第二節(jié) IMO成員審核機制的內容及目標
一、IMO成員國自愿審核機制
二、IMO成員國強制審核機制
第三節(jié) IMO成員審核機制對成員國的要求
一、對成員國的立法要求
二、對成員國的執(zhí)行措施要求
第八章 國際海事技術合作
第一節(jié) 概述
一、技術合作的背景
二、技術合作的主要原則
三、主要成就
第二節(jié) 國際海事技術合作的運行
一、項目制定和執(zhí)行
二、資金來源
第三節(jié) 國際海事技術合作區(qū)域協調
一、技術合作區(qū)域
二、區(qū)域機構官員
附錄
附錄1 國際海事組織(IMO)負責制定和保管的國際海事技術條約清單(截至2020年6月)
附錄2 國際海事組織(IMO)通函專業(yè)類目及其子類的說明
附錄3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與國際海事組織(IMO)有關的條款
附錄4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與國際海事組織(IMO)的工作和文件有關的條款
附錄5 主要國際海事公約的開放簽署期、生效條件、過渡期等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