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選“中國少數民族文學之星”叢書的作家,必須是年齡在50歲以下的、在少數民族文學界和全國文學界廣有影響的少數民族作家。不管是否出版過文學書籍,只要其作品經過本人申請申報、各團體會員單位推薦報送、專家評審論證和中國作協(xié)書記處審批而入選的,中國作協(xié)將在出版前為其召開改稿會,請專家為其作品望聞問切,以修改作品存在的不足,減少作品出版后無法彌補的遺憾。待其作品修改好后,由中國作協(xié)統(tǒng)一安排出版,并進行廣泛的宣傳推廣。中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大家庭。每一個民族都沐浴著黨的民族政策的光輝、感受著黨的民族政策的溫暖,都在黨的民族政策關懷下,蓬勃發(fā)展,欣欣向榮。在這個偉大的新時代,我們正創(chuàng)造著中華民族的新輝煌。每一個民族的發(fā)展與巨變,每一個民族的氣象與品質,都給我們提供了生生不息的創(chuàng)作源泉。我們每一個民族作家,都應該以一種民族自豪感,去擁抱我們的民族;以一種民族責任感,為我們的民族奉獻。用崇高的文學理想,去書寫民族的幸福與榮光、謳歌民族的偉大與高尚;以文學的民族情懷,去觀照民族的人心與人生、傳遞民族的精神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