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的民主常識比如“選舉式民主”(“黨爭民 主”)遭遇到世界性挫敗,不但“無效民主”無處不 在,民主形式的變種還直接引發(fā)了世界政治沖突。我 們必須尋求民主的“新常識”,即發(fā)現(xiàn)那些固有的但 被忽視的“常在道理”。政體意義上的民主不但有賴 于社會權利的實現(xiàn),*離不開國家的在場。公民社會 與民主治理的關系有好有壞,而國家建構意義上的民 主必須是講究“時間性次序”的。民主說到底是為了 “好生活”,因此民主首先必須是可治理的,為此本 研究提出相對于“黨爭民主”的“可治理的民主”。發(fā)展中大國的民主政體,基本上歸為中國的民主集中 制和其他國家的代議制民主,它們其實是“可治理的 民主”與“無效的民主”之分。楊光斌編*的《觀念 的民主與實踐的民主(比較歷史視野下的民主與國家 治理)》把中國的民主理論研究推上一個新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