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保玉,男,1963年生,河南省鄭州市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1985年獲得山東大學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獲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獲得山東大學法學博士學位,2005—2007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進行博士后研究。1988年以來在山東大學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任法學院教授、副院長、民商法學科博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會長。2007年10月底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獨著或主編有《中國民法原理與實務》(主編)、《債權擔保制度研究》(主編)、《物權法》、《物權體系論——中國物權法上的物權類型設計》、《擔保法疑難問題研究與立法完善》(主編)、《債法總論》(合著)、《物權法學》等著作,另有副主編及參編著作、教材二十余部;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法學評論》、《法學》、《法商研究》、《法學論壇》、《民商法論叢》等刊物發(fā)表學術論文五十余篇。科研成果曾獲山東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二等獎(兩次)、三等獎,中國法學會優(yōu)秀研究成果一等獎,首屆佟柔民商法基金會青年優(yōu)秀研究成果一等獎,并多次獲山東省教育廳、司法廳、山東大學、山東省法學會優(yōu)秀科研成果一、二等獎等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