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則的討論是當代西方人文學的蘑要主題。就當代爭論所涉,其開端可以上溯到晶達與荷爾德林,而其末端可以關聯(lián)到南希與阿甘本,中間有德(本雅明、海德格爾、施米特、陶伯斯、施特勞斯以及卡夫卡等)、法(薇依、利奧塔、布朗肖、德里達、南希等)兩撥思想家卷人其中?!度宋膶W科關鍵詞研究·法則:現(xiàn)代危機和克服之途》回溯到荷爾德林,揭示了現(xiàn)代性境況中法則的三個危機:“有無”危機、普遍性危機和正義危機。這三個危機都指向了法則的暴力。由此,《人文學科關鍵詞研究·法則:現(xiàn)代危機和克服之途》提出:如何有一個法則,同時又不是暴力的。法則暴力的實質在于它是自我總體化和自我合法化的力量?!度宋膶W科關鍵詞研究·法則:現(xiàn)代危機和克服之途》綜合當代思想家,提出了克服法則暴力的三條可能途徑:法則的詩意、法則的例外、法則的正義。這三條途徑最終可以歸結為對荷爾德林法則觀念的重新闡釋,即法則是嚴格的間接性。法則不是一種自我總體化和自我合法化的建制,既不是法規(guī)也不是法權。法則作為至高者,不是直接的權力,而是嚴格間接的間隔。法則是神和人、人和人之間的分享和相遇,在法則中人們分享著世界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