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政府主席即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設置于1925年7月1日國民政府成立之時,終止于1948年5月20日中華民國正式行憲后,國民政府主席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最高領導人。1948年行憲之后,國民政府主席一職由中華民國總統(tǒng)取代。廣州國民政府時期,國民政府主席為汪精衛(wèi)、譚延闿,徐謙三人,徐謙為代主席;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國民政府主席為胡漢民、譚延闿、蔣介石、林森四人?!睹駠鴻n案系列:民國政府六大主席》以時間為序,集中介紹汪精衛(wèi)、譚延闿、徐謙、胡漢民、蔣介石、林森這六位國府主席活躍在歷史舞臺上,對中國歷史的發(fā)展和走向產生的重大影響,在中國近代歷史中留下的深深足跡?!睹駠鴻n案系列:民國政府六大主席》是首部集中描寫中華民國歷屆國府主席生平傳記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