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訴訟活動中,控、辯、審三方都是不可或缺的訴訟基本要素,缺少任何一方,或者各方權利配置失衡,都會導致刑事訴訟法所追求的價值目標難以實現。同樣,在制定和修改刑事訴訟法的過程中,如果缺少了辯護律師的聲音,很難想像修改刑事訴訟法的目的能夠充分實現。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作為全國律師行業(yè)自律性組織,對刑事訴訟法的修改高度重視,把本次修改看作是完善律師辯護制度、刑事訴訟制度的重大契機。為此,全國律協刑事業(yè)務委員會承擔了起草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的工作。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和保障律師的刑事辯護業(yè)務;伴隨著刑事訴訟法修改的進程,該書在第一版的基礎上,增加了《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刑事案件庭審規(guī)則》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建議稿)和《律師會見規(guī)范》建議稿與論證兩個內容.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再修改律師建議稿與論證的補充內容。這本書中三個建議稿的內容,反映了全國刑辯律師的心聲,這三個建議稿形成的過程也凝聚了全國刑辯律師的心血。希望該書再版后,能夠引起國內外、業(yè)內外法學界同行更廣泛的關注和評議,更期待這些建議能夠被認同和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