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研究之檢察視角:理念、實證與實踐》認為:其一,刑事政策不外平刑事法律。刑事法律體現刑事政策,并在其規(guī)范體系中留有刑事政策運行的適度空間。刑事政策應當而且完全可以依法施用。其二,法律是文本規(guī)范與社會情理的統一體。文本規(guī)范(即通過法律文本的字面含義傳達出來的意思)與社會情理(包含法律政策)之間的關系,是靜態(tài)法律與動態(tài)法律的關系,是法律形體與法律精神的關系,二者的有機整合體即優(yōu)良的法律。其三,與刑事法律相應,刑事政策也包含著刑事實體政策和刑事程序政策等兩個基本方面。其四,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因為未及于對“虞犯”、被害者和刑事環(huán)境的系統關注,而不盡全面系統,不夠和諧。為此,可以引入包含著刑事政策社會化的“寬罰嚴管”思想,即力圖將司法懲處與社會管理相結合,從而推進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理性化、全面系統化以及和諧化的演進?;诂F實矛盾突出和推進策略的考慮,少年刑事政策問題和刑事檢察建議制度可以作為“寬罰嚴管”策略的突破口。其五,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應當包括立法政策、司法政策和相關社會政策等三個基本層面,其運作必然需要多個國家機關的協調配合。檢察機關的相關工作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谏鲜龌纠砟睿秾拠老酀淌抡哐芯恐畽z察視角:理念、實證與實踐》從基本要義、實證研究、檢察實踐以及少年司法與刑事政策等四個層面展開了比較系統深入的研究、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