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憲泛論》一書對中國憲法學產生的影響是值得研究的課題。據文獻記載,康有為、梁啟超的一些論述中曾引用這《國憲泛論》的觀點。康有為在《日《國憲泛論》目志》“法律門”中收錄憲法、法理學、刑法、民法、商法、訴訟法、國際法等二十四類圖書四百五十種??涤袨榧影凑Z三條約一千字,其中特別提到了《國憲泛論》(上中下合本一冊,小野梓二元五角)、《美國憲法史》(島田乘竹二元三角)、《各國憲法》(一冊元老院藏版一元二角)、《萬國現行憲法比較》(一冊辰巳小二郎四角二分)、《內外臣民公私權考》(一冊,井上毅一角六分)等五部書。說前四種最精美,又說后一種“人有自主之權,又有互制之法,泰西之良法哉”。梁啟超在《樂利主義泰斗邊沁之學說》寫作中參考了中江兆民的《理學沿革史》之外,另參考了綱島榮一郎著《西洋倫理學史》、《主樂派之倫理說》、山邊知春譯《倫理學說批判》、竹內楠三著《倫理學》、田中泰磨譯《西洋哲學者略傳》、杉山藤次郎著《泰西政治學者列傳》、小野梓著《國憲泛論》、岡村司著《法學通論》和有賀長雄著《政體論》。梁氏所列的參考書可能有標榜的成分,但他所寫的文章和思想不只受某一日本思想家或日文著作的影響.卻可能是真實的,值得認真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