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維權知識篇
第一章 總則
1.《勞動合同法》側重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嗎
2.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指的是哪些
3.事業(yè)單位在編制外招用勞動者一定要簽勞動合同嗎
4.《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有哪些?和《勞動法》相比做了哪些改變
5.《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訂立哪些規(guī)章制度應當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xié)商確定
6.勞動者到新單位后 什么時候開始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建立職工名冊嗎
7.用人單位的哪些規(guī)章制度必須公示才有法律效力
8.用人單位在新職工到崗后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嗎
9.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是哪些?它有哪些意義和作用
10.什么是協(xié)調勞動關系的三方機制?《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工會在簽訂勞動合同中能起到什么作用
1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仍未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 應受哪些處罰
12.用人單位能扣押勞動者的證件和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及財物嗎
13.勞動者在應聘到一家用人單位時 雙方有哪些告知義務和知情權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五章 特別規(guī)定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案例解析篇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