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致胡適

陳獨秀通信集(第一卷:1915-1922·無注釋版) 作者:陳獨秀


適之兄:

我對于孟和兄來信的事,無可無不可。

“新青年社”股款,你能否籌百元寄來?

八卷二號報準于十月一日出版,你在南京的演講,倘十月一日以前不能出版,講稿要寄來,先在《新青年》上登出。

弟 獨秀〔19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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