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漢初儒生提出的社會政治問題

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 作者:胡適


二、漢初儒生提出的社會政治問題

少年的賈誼要文帝“改正朔,易服色”,又要用“三表五餌以系單于”,遂為后人所嘲笑(《漢書》四十八傳贊)。但他的諫書提出了一些社會政治問題,遂開了后來儒生改革事業(yè)的起點。后來的儒生高談社會問題,主持政治改革,從晁錯到王莽,從董仲舒到王安石,都可以說是賈誼開的風氣。我們先略述賈誼當日提出的一些重要問題,來表示儒家的有為主義的色彩。

他提出的問題之中,他認為最迫切的——可為痛哭的——是怎樣解決那漢高帝造成的新封建局面。漢高帝以為秦帝國廢除同姓封藩,以致孤立而亡,故漢初分封功臣為諸侯,子弟為諸王,最大者有九國(燕、代、齊、趙、梁、楚、吳、淮南、長沙)?!稘h書》(一四)說: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巴蜀,非自云中至隴西,與京師內(nèi)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頗邑其中。而藩國大者跨州兼郡,連城數(shù)十,宮室百官同制京師。天子直轄的地,在故秦三十六郡中只有十五郡,其余盡是大國,這個局面是很難持久的。諸呂亂后,文帝以代王入為天子,不久即有淮南王長謀反(前一七四)的事。故賈誼說:其異姓負強而動者,漢已幸勝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襲是跡而動,既有征矣,其勢又復(fù)然。殃禍之變未知所移。(《漢書》四八)故他提出救濟的原則如下: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無邪心。令海內(nèi)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從。具體的辦法是:割地定制,令齊趙楚各為若干國,使悼惠王(齊)、幽王(趙)、元王(楚)之子孫畢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盡而止。及燕梁他國皆然。其分地眾而子孫少者,建以為國,空而置之,須其子孫生者舉使君之。(《漢書》四十八)這個計畫初看似乎很平常,但后來經(jīng)過幾次變通修正,居然解決了這個很危險的局勢。《漢書》(一四)說:故文帝采賈生之議,分齊趙;景帝用晁錯之計,削吳楚。武帝施主父(主父偃)之策,下推恩之令,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這就是賈誼的主張。)自此以來,齊分為七,趙分為六,梁分為五,淮南分為三?;首邮剂⒄撸髧贿^十余城。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景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武有衡山、淮南之謀,作左官之律。(舊注,“仕于諸侯為左官”,如今人說“左遷”。)設(shè)附益之法。(據(jù)舊注,似是禁人阿附王侯之法。)諸侯惟得衣食租稅,不與政事。至于哀、平之際,皆繼體苗裔,親屬疏遠,生于帷墻之中,不為士民所尊,勢與富室無異。這個問題的解決固然遠在賈誼死后,但他有創(chuàng)議的功勞,是不可埋沒的。

他又提出了君主待遇大臣的問題:廉恥節(jié)禮,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無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離主上不遠也?!远Y貌大臣而厲其節(jié)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貴,……與眾庶同黥劓髡刖笞(罵)棄市之法。然則堂不無陛乎?被戮辱者不泰迫乎?廉恥不行,大臣無乃握重權(quán)大官而有徒隸無恥之心乎?……

古者禮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古者大臣……定有其罪矣,猶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遷就而為之諱也。故其在大譴大何(訶)之域者,聞譴何,則白冠氂纓,盤水加劍,造請室而請罪耳;上不執(zhí)縛系引而行也?!溆写笞镎?,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捽抑而刑之也。曰:“子大夫自有過耳,吾遇子有禮矣?!庇鲋卸Y,故群臣自憙。嬰以廉恥,故人矜節(jié)行。上設(shè)廉恥禮義以遇其臣,而臣不以節(jié)行報其上者,則非人類也。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兩種社會思想的沖突。古代封建社會的階級早已打破了,屠狗賣繒的都成了王侯將相了,還有什么用禮而不用刑的士大夫階級?故蕭何丞相一旦得罪,便得下廷尉獄,受械系;一旦放出來,便徒跣入謝。故韓信、彭越封王列士,一旦有罪,皆具五刑,夷三族。故淮南王長以帝子而封大國,一旦謀反失敗,便用檻車傳送,餓死在檻車之內(nèi)。說的好聽點,這便是后世俗話說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便是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其實這是商鞅、李斯以來專制政體之下的威風。在那種獨裁政體之下,舊階級都消滅了,只剩下一個統(tǒng)治者和其余的被統(tǒng)治者。那獨裁的君主有無限的淫威,而一切臣民都毫無保障。所以賈誼和一班書生都忘不了那古代封建階級社會的幾種遺風舊俗,他們自己屬于新興的智織階級——新的“士”階級——故頗追想那“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制度。試看賈誼說:古者圣王制為等列,內(nèi)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師小吏,延及庶人,等級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他們追念那“等級分明”的社會,而不知道那種社會已一去不復(fù)返了。這一點是違反時代性的錯誤思想,頗影響當時以及后世的儒家社會政治思想。

但那舊階級社會的追戀,不過是賈誼的思想的一種背景。他所要提出的實際問題不但是主張皇帝應(yīng)該用禮貌優(yōu)待大臣,并且是一個更普遍的問題,即是反對嚴酷刑罰的問題。漢朝的刑法,承秦法之后,有種種殘酷之刑。《刑法志》所記“具五刑”之法,至今使我們讀了起最不快的感覺。漢以前的儒家當那封建階級崩壞的時代,本已有以禮讓治國的主張。從孔子以至荀卿,都有禮治之論。禮治之論,簡單說來,只有兩層要義:第一,古來上層社會的良風美俗應(yīng)該充分保存;第二,用教化的方法,養(yǎng)成道德的習慣,使人不容易陷入刑戮。賈生提倡禮治,其實是反對當時的專任刑罰而不注意教化。他說:禮者禁于將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若夫慶賞以勸善,刑罰以懲惡,先王執(zhí)此之政,堅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時;據(jù)此之公,無私如天地耳。豈顧不用哉?然而曰禮云禮云者,貴絕惡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遷善遠罪而不自知也??鬃釉唬骸奥犜A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睘槿酥饔嬚?,莫如先審取舍?!舱叻且蝗斩惨?,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積漸然,不可不察也。人主之所積在其取舍中。以禮義治之者積禮義,以刑罰治之者積刑罰。刑罰積而民怨背,禮義積而民和親?!瓬渲锰煜掠谌柿x禮樂而德澤洽,……累子孫數(shù)十世?!赝踔锰煜掠诜钚塘P,德澤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下憎惡之如仇讐,禍幾及身,子孫誅絕?!@并不是根本否認刑罰,只是要政府看看亡秦的往事,不要專任嚴刑峻法,還得從教育下手,才可以建立長久的治安。

所以他又提出教育太子的問題。他說:天下之命縣于太子,太子之善在于早諭教與選左右。他提議的教育太子之法,起于襁褓之中,用三公(太保、太傅、太師)、三少(少保、少傅、少師)作保傅,使他“生而見正事、聞?wù)?、行正道”。太子稍長,便入學校,學中有東學、南學、西學、北學及太學,叫做五學。這種提議便是后來國家立學校的起點。本意是為太子立學,推廣到為國子立學,更推廣到為國人立學,這是國學制度的演進。

但賈誼還提出一個更大的社會問題,就是怎樣對付那新興的商人階級的問題。舊封建社會的階級崩壞以來,商人漸漸占社會的重要地位?!妒酚洝へ浿硞鳌氛f的最明白:凡編戶之民,富相什(十倍),則卑下之;伯,則畏憚之;千則役,萬則仆,物之理也。這便是新興的私有資產(chǎn)制度的社會階級的大致?!妒酚洝酚终f:夫用貧求富,農(nóng)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此言末業(yè),貧者之資也。通邑大都,酤一歲千釀,醯醬千,醬千甔,屠牛羊彘千皮,販谷糶千鐘,薪稿千車,船長千丈(總數(shù)長千丈),木千章,竹竿萬個,其軺車百乘,牛車千兩,木器髤(漆)者千枚,銅器千鈞,素木鐵器若卮茜千石(卮茜音支倩,是一種染料。此言素木器或鐵器或卮茜千石。百二十斤為石),馬蹄躈千,牛千足,羊彘千雙,僮手指千(僮是奴婢,千指為百人),筋骨丹沙千斤,其帛絮細布千鈞,文采千匹,榻布(粗厚之布)皮革千石,漆千斗,糵麹鹽豉千瓵,鮐千斤,鯫千石,鮑千鈞,棗栗千石者三之,狐鼦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他果菜千鐘;子貸金錢千貫,節(jié)駔儈,貪賈三之,廉賈五之(此十七字是一項,舊注都錯了。這是說,息借千貫錢來做買賣,貪賈得利多,廉賈得利少,故三個貪賈或五個廉賈,也可比千乘之家。上文“棗栗千石者三之”,也是說,這樣的三個人才可比千乘之家)——此亦比千乘之家。其大率也。他雜業(yè)不中什二(不夠二分利),則非吾財也。這是當日的所謂資產(chǎn)階級,其中有工業(yè)家(釀酒、做醋、造醬、織布、漆器、銅器等),有大農(nóng)(種樹、種竹、畜牧等),有商販,有運輸業(yè)(車、船等)。其生產(chǎn)方法還在手工工業(yè)時代,故奴婢也是資本的一種。其利益至少在百分之二十以上?!敦浿硞鳌罚ù藚⒂谩稘h書》本,比《史記》明白)又說:秦漢之制,列侯封君食租稅,歲率戶二百,千戶之君則二十萬。(此皆以錢計算。)朝覲聘享出其中。庶民農(nóng)工商賈率亦歲萬息二千,百萬之家則二十萬,而更徭租賦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這個新興的資產(chǎn)階級的享用奢侈,是當時很惹起注意的一點。當時去古未遠,封建階級社會的遺風習俗還在記憶之中,社會思想還全在封建時代留遺的書籍的勢力之下,故這種新的社會狀態(tài)是一般儒生所不能了解容忍的。故賈誼說:今民賣僮(女奴)者,為之繡衣絲履,偏諸緣(偏諸,即編緒,略如今之花邊),內(nèi)之閑中。是古天子后服,所以廟而不宴者也,而庶人得以衣婢妾。白縠之表,薄紈之里,以偏諸,美者黼繡。是古天子之服,今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以被墻。古者以奉一帝一后而節(jié)適,今庶人屋壁得為帝服,倡優(yōu)下賤得為后飾?!?

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無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之無饑,不可得也。饑寒切于民之肌膚,欲其無為奸邪,不可得也。(《漢書》四十八)他從富人的奢侈,推想到國中財力的消耗。他以為商業(yè)的發(fā)達可以使人民棄農(nóng)而就商,棄本而逐末,所以生財者減少而耗財者加多,勢必至于國中財力竭蹶。他說: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饑;一女不織,或受之寒?!鄙袝r,而用之無度,則物力必屈。……今背本而趨末,食者甚眾,是天下之大殘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長,是天下之大賊也。殘賊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將泛,莫之振救。出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財產(chǎn)何得不蹶?(《漢書》二十四)這是他的經(jīng)濟學原理,也便是許多儒者的經(jīng)濟學原理。這種經(jīng)濟觀只承認農(nóng)業(yè)和手工為生產(chǎn)的來源,而商業(yè)沒有生產(chǎn)的功用;只承認農(nóng)產(chǎn)和手工產(chǎn)物為財富,而貨幣是不急之物。他們只看見“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卻沒有看見那一人的提倡可以使百人千人得衣食之具。他們只看見“出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而沒有知道那“靡之者多”正可以使“出之者”得高價,享厚利。

他們這種根據(jù)于農(nóng)業(yè)社會的經(jīng)濟成見,遂使他們提出一種重農(nóng)抑商的經(jīng)濟政策。賈誼說:夫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茍粟多而財有余,何為而不成?以攻則取,以守則固,以戰(zhàn)則勝。……今驅(qū)民而歸之農(nóng),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轉(zhuǎn)而緣南畝,則畜積足而人樂其所矣。(《漢書》二四)這個主張里含有多少傳統(tǒng)的經(jīng)濟學原理!第一是粟多則國富,第二是農(nóng)是財富之“本”,第三是商人是不自食其力的末技游食之民,第四是國家欲謀富足當驅(qū)民歸農(nóng)。

這個政策后來便成了西漢儒生的社會政策,在政治上發(fā)生了很重大的影響。晁錯(死于前一五四)便是主張這政策最有力的一個。晁錯的經(jīng)濟思想和賈誼最接近,但他說的更明白痛快。他說:今海內(nèi)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避湯禹,加以無天災(zāi)數(shù)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nóng)也。民貧則奸邪生。貧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農(nóng)。不農(nóng)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xiāng)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漢書》二四)這里又添了一條原則,就是“不農(nóng)則不地著”。當時商業(yè)漸發(fā)達,民間自然有向都市移徙的趨勢。這種趨勢是很自然而且很有益的,因為這種移民可以救濟鄉(xiāng)間的人口過多,又可以用在都市工作所得來補助農(nóng)事的收入。但這班儒者不能了解這趨勢的意義,都以為民不歸田則田無人耕種了,民不著地便成了鳥獸一樣的游民了。晁錯因此又得一個經(jīng)濟政策,叫做“貴五谷而賤金玉”。他說:夫球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內(nèi)而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xiāng),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長于時,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數(shù)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谷而賤金玉。他完全不了解貨幣的用處,只覺得貨幣有害而無利。如果沒有那“輕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內(nèi)”的貨幣,如果只有那笨重的五谷布帛,那么,人民就不會遠徙了,盜賊也無所利了,商業(yè)也不會發(fā)達了。

晁錯最詆毀商人,他以為商人是不勞而得利的寄生階級,他們營利的方法全靠投機操縱市場,又兼并(兼并即現(xiàn)在所謂掠奪)農(nóng)民,使農(nóng)民不得不逃亡。他這樣描寫農(nóng)民的生活:今農(nóng)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yǎng)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fù)被水旱之災(zāi),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具有者半價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他又寫商人的生活道: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者奇贏,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無農(nóng)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游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并農(nóng)人,農(nóng)人所以流亡者也。他很感慨的說: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nóng)夫,農(nóng)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漢初大亂之后,商人投機牟利,使物價騰貴,米至每石值萬錢,馬一匹值百金。故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這種法令到呂后時才得廢弛,然而“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以上見《史記》三十)。這就是晁錯所謂“法律賤商人”。

大概商人是新興階級,本來常受舊階級的賤視。社會上越賤視商人,商人越不能不自衛(wèi);自衛(wèi)的武器便是金錢的勢力。此如中古歐洲貴族武士賤視猶太商人,而因為金錢都在猶太商人之手,他們終得最后的勝利。試舉晁錯同時的一件事為例:吳楚七國兵起(前一五四)時,長安中列侯封君行從軍旅,赍貸子錢家。(舊注:“行者須赍糧而出,于子錢家貸之也?!绷泻罘饩龔能娊皂氉詡滟Y用,這是封建社會的遺制。歐洲封建時代也如此。)子錢家以為侯邑國在關(guān)東,關(guān)東成敗未決,莫肯與。唯無鹽氏出捐千金貸;其息什之(生一得十倍)。三月吳楚平。一歲之中,無鹽氏之息什倍,用此富埒關(guān)中。(《史記》一二九)這種高利債便是這班錢鬼子自衛(wèi)的方法,報復(fù)的武器,也便是他們最遭貴族文人仇視的原因。晁錯所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正是指此等行為。但在急需的時候,十倍之息還有人搶著要,何況一倍利呢?

晁錯等人對于這個新興而有絕大勢力的商人階級,都認為有實行裁制的必要。賈誼沒有提出具體的方案,晁錯是個大政治家,便提出了一個方案。晁錯的提議是:方今之務(wù),莫若使民務(wù)農(nóng)而已矣。欲民務(wù)農(nóng),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nóng)民有錢,粟有所渫(渫,散也)。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余,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晁錯的本意是重農(nóng)而抑商,但他這個入粟拜爵策卻是于農(nóng)商兩都有利的。他在無意之中發(fā)現(xiàn)了一條賦稅原則,叫做賦稅應(yīng)“取于有余”,他的入粟拜爵其實是一種變相的所得稅,使有錢的人拿錢去買粟來捐爵,一面抬高農(nóng)產(chǎn)的價格,一面又使國家增加一筆大收入。抽商人的余財以供國用,這是抑商。同時他使商人得買爵,這便抬高了商人階級的地位了。

漢文帝和景帝都采用了這個政策。最初只募民“能輸粟及轉(zhuǎn)粟于邊者拜爵”;后來邊境的屯糧已夠支五年了,又令民入粟于郡縣,以備兇災(zāi)。晁錯后來似乎專注重在那“損有余,補不足”的賦稅原則,所以又奏請“郡縣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nóng)民租”。文帝聽了他的話,遂下詔豁免十二年(前一六八)的田租之半。明年(前一六七),遂全免民田的租稅。過了十三年,景帝二年(前一五五),令民出田租之半額,原是十五分之一,半額便成了三十分之一了。(《漢書》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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