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一、一個模范家庭

胡適留學(xué)日記:全十七卷 作者:胡適


一一、一個模范家庭

(八月十六日)

友人羅賓生(Fred Robinson)之妻兄金君(F. King)邀余餐其家。金君有子女各三人,兩女老而不字,其已婚之子女皆居附近村中,時時歸省父母。今日星期,兩老女皆在,其一子率其妻及兩孫女歸省,羅君及其妻亦在,天倫之樂盎然,令人生妒。余謂吾國子婦與父母同居以養(yǎng)父母,與西方子婦婚后遠出另起家庭,不復(fù)問父母,兩者皆極端也,過猶不及也。吾國之弊,在于姑婦妯娌之不能相安,又在于養(yǎng)成依賴性(參看卷四第三五則);西方之弊(美國尤甚),在于疏棄父母;皆非也。執(zhí)中之法,在于子婦婚后,即與父母析居而不遠去,時相往來,如金君之家,是其例也。如是則家庭之齟齬不易生,而子婦與父母皆保存其自立之性,且親子之間亦不致疏棄矣。

古人夫婦相敬如賓,傳為美談。夫婦之間,尚以相敬為難為美;一家之中,父母之于子,舅姑之于婦,及姑嫂妯娌之間,皆宜以“相敬如賓”為尚,明矣。家人婦子同居一家,“敬”字最難;不敬,則口角是非生焉矣。析居析產(chǎn),所以重個人之人格也,俾不得以太親近而生狎慢之心焉。而不遠去,又不欲其過疏也,俾時得定省父母,以慰其遲暮之懷,有疾病死亡,又可相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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