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人做夫妻
五年前當我在日本留學(xué)的時候,在那里結(jié)識了一個日本的女友,人很活潑,性情也很溫和。先由著友誼而漸漸談到嫁娶,經(jīng)她的家長同意,在前年帶她回國,就組織了小家庭,我倆感情極其融洽,到現(xiàn)在并添了兩個小孩子,所以感情益發(fā)濃厚。
“九一八”事件發(fā)生以來,我感覺到日本的橫暴兇殘,無所不用其極,一轉(zhuǎn)念到我的妻子也是日本人,現(xiàn)在日本是我們的仇人,那里有反和仇人做夫妻的道理呢?所以每次回家臉上終是憤憤地,而且家中所有的日用器具和一切差不多都是仇貨,看在眼中,益發(fā)觸動了我憤懣之懷,時常無故搗毀器具。我妻見了,心里卻非常明白,曾對我說:“我知道你這幾天為了祖國,所以才這樣,不過你得明白,我國人民并不是個個懷抱野心,他們也很熱望著和平,只有那幾個窮兵黷武的軍閥,在那里逞兇吧!并且我倆的感情,已經(jīng)維持到這許多年數(shù),不能因著這次的事情,而發(fā)現(xiàn)裂痕,所以你也得原諒我的苦衷?!蔽衣犃怂@一番解釋,雖有幾分近理,但是我胸中終橫梗著“日我仇也”這一句標語,并且腦海中不時映著日兵慘殺我同胞這一幕,所以任她怎樣的婉轉(zhuǎn)解釋,我終不能恚然于懷。不過假使說要和她離婚的話,我卻拋不下這兩個孩子,而且她也會因此發(fā)生意外事情,如果和她這樣勉強的做仇敵夫妻,不特要給外人指摘,就是我也感到對不起祖國的,我?guī)状魏屯律塘?,終得不到良好的結(jié)果,所以我才不揣冒昧的陳上這番苦衷,請先生指導(dǎo)我一個辦法,感激不盡。
張萬隆
答: 我覺得張先生未免有所誤會,我們反對日本對我國的侵略,反對以殘酷手段及不公正態(tài)度對待我國的日本人,并不反對能以和善及公正態(tài)度對待我們的日本人。換句話說,我們是反對他們的侵略政策,只要他們不侵略,能以平等自由相待,便不是我們的仇人。倘若張夫人也參加或贊同日本虐待我國的行為,那張先生把她視為“仇人”,還有理由;如今依這封信看起來,張夫人實是一位賢婦,張先生須立刻消除誤會,好好的待她才是。至于家里所用的日用器具,以后抱定宗旨不再買“仇貨”就是了,不必“時常無故搗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