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奉軍在北京之治外法權
陳獨秀雜文集 作者:陳獨秀
奉軍駐京機關,因北京《民報》誤載張作霖逝世消息,既將該報發(fā)封了,并直接逮捕該報經理陳友仁,押送天津奉軍之法課,聽說還要解到奉天去。北京自有司法及負地方責任的軍警機關,奉軍何以能夠撇開這些機關,自己封報館捕記者,捕人后還要解出北京?即令奉軍在北京享有治外法權,可以自行拿人治罪,也不必由北京解到天津或奉天!這種舉動,未免使段政府的面子太難堪了!但這乃是軍閥的慣例,從前曹軍逮捕長辛店工人,也是不解北京而送到保定府;不過長辛店畢竟還不在北京城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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