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致廣義法師

李叔同書信集 作者:李叔同


(一九三六年閏三月廿八日,鼓浪嶼日光巖)

關房一切設備,俟稍遲,或音自往,或請友人代檢閱。掩關日期未能預定,不須集送。掩關前于日光巖講說(約在念佛會日)一次。謹復,不宣。

廣義法師道席

演音啟 閏月廿八日

曇昕,梵漢合立。晉魏六朝時高僧,頗有此類之名。閱《高僧傳》可知。曇者,梵語,具云“曇無”,亦云“達摩”,法也。昕者,漢語,朝也,日將出也。清初史學大家錢大昕,亦用此昕字為名,號曰曉徵。曇昕者,示法日將升,普照眾生之義也。

戊寅十二月初一日 沙門一音識

(一九三八年舊二月,泉州承天寺)

廣義法師道鑒:

此次朽人往菲。傳貫師本擬同往。朽人因其父年老多病,乃改令其弟名天法者代往。此實朽人之意。其他緇素諸公皆不請其同往,唯有天法最適宜。(彼曾侍朽人半載,深知種種之習慣。又彼又有往菲之意。)恐他人于此事致疑,故奉達鄙意,為之證明。(決非由傳貫師推薦。)謹陳,不宣。

音啟

(一九三八年舊二月二十九日,鼓浪嶼日光巖)

曇昕法師道鑒:

前荷招待一切,感謝無盡。此次朽人至惠安,當地緇素靡費金錢至巨,不得不居住數日,以答其厚情。前存百源庵之行李三件,乞便中托人送下至感。謹陳,不宣。

二月二十九日 音啟

(一九三九年夏,永春)

曇昕法師道鑒:

惠書誦悉。承寄各件,悉收到,感謝無盡。書幅附奉上。行證擬從緩。不久時事或可平定也。仁者近來行持如何?時以為念。常閱《高僧傳》否?誦經念佛日益精進否?仁者系出名門,幼受教育,應常自尊自重,冀為佛門龍象,以挽回衰頹之法運,扶持顛覆之僧幢。蕅益大師寄徹因比丘書云:“吾望公甚高,勿自卑”等。又云:“所有不絕如線之一脈,僅寄足下,萬萬珍重愛護,養(yǎng)德充學,以克荷之?!庇嘤谌收撸嘣迫灰?。(《寒笳集》甚能警策身心,乞常閱之。)不宣。

音啟

(一九三九年八月六日,永春普濟寺)

惠書誦悉。宜至誠專念觀世音菩薩圣號,為禱。仁者閱《格言聯璧》,宜先略去“學問”一門,于“存養(yǎng)”、“持躬”、“接物”諸門,每日擇閱一條,不拘次第可也。

八月六日 音啟

(一九四○年六月十三日,永春普濟寺)

惠書誦悉。承施郵票,感謝。所示修持之法,甚善,毋須改易也。謹復,不宣。

六月十三日 音啟

(一九四一年四月七日,南安靈應寺)

曇昕法師智覽:

茲送上大包快信二件,乞代以糊封口,交郵局為禱。倘局員不收,乞懇求局長特別通融。信包內皆寫件,為宏揚佛法,非求名利,乞局長讓察。種種費神,感謝無盡。又普通信一件,亦乞代為付郵。不宣。

四月七日 音啟

(一九四一年夏,晉江福林寺)

廣義法師鑒:

朽人近來身心衰弱,又兼天氣炎熱,明日萬難至開元踐約。(非是故意,實不得已。)乞代向汪居士為致歉意,至感。又朽人以后擬暫養(yǎng)靜,尊客來訪者亦敬辭謝。謹上。

音啟

附寫件二件,一中堂,一聯對,乞交汪居士。

(一九四一年夏,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智鑒:

以后有人托寫字者,乞陳達其辦法如下:

二尺以內小中堂寫三行 余處有已寫好者,(或佛或菩薩名號)??梢再浰汀ER時二尺以內小聯對。題上款,至為迅速。

二尺以內之件,若送紙來者。——須延緩,有便乃能寫。若指定寫較小之字者,更遲?;蝽毻腥舜鷮憽?

二尺以外之件,則遙遙無期。能不送下,最善。否則或礙于情面,托他人代寫。(原因)精力衰頹,編輯書籍多忙。

音啟

一○

(一九四一年夏,晉江福林寺)

△向郵局取金華之寄款。即存尊處,以備將來郵費等用。

交郵局:掛號信二封、普通信一封、信片一張。

又交郵局:寄金華掛號信一封、掛號印刷品一包。此二件,未貼郵票。

△交蔣居士一函。

△慧田法師:屏條,系贈送。他人不得援例。

△黃福海居士:未能寫屏,請原諒。詳述老病多忙之事。草稿,以后絡續(xù)寫。

△辭謝寫件:以后凡有送名字求書者,皆婉言辭謝,須待將來至泉州時再寫,現在不收。倘彼有十分誠意,欲求單款之字幅者,可將已寫好者贈送,但無上款。已寫好者,唯有二尺小中堂、小聯對、小橫幅三種。

曇昕法師慧覽

音奉托

△漳州劉綿松發(fā)起,欲編輯《□□法師文鈔》(原文此處為“□”)。此事萬萬不可行。

余已去信阻止。擬編小冊兩種,由余自編。

一、晚晴寱語 雜文若干首。

二、名未定 演講稿數篇。

一一

(一九四一年舊七月十三日,晉江福林寺)

惠書,忻悉一一。農歷七月二十九日始可以晤談。謹復,不宣。

七月十三日 音啟

一二

(一九四一年舊十一月十九日,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澄覽:

前承枉談,至用歡慰。茲奉懇數事如下。

一、購紙。

二、購筆。此二事另紙詳陳。乞覓暇購妥,交龔天發(fā)帶下。

三、交轉塵老和尚、郭清德君函一件。

四、交覺圓法師書一包。

五、交壽山法師一函。

六、交葉青眼居士一函。

七、交曾院長寫件一卷。(并乞附告云:此次及上次所寫者,皆特別寫件,未可示人。又以后勿以紅紙條貼于紙背。若稍沾濕,紅色即散污。乞改用白紙為宜。)

八、交徐海北居士寫件一卷

以上三至八,遲遲無妨,乞于便中交去可也。

附奉上屏條四紙,敬贈仁者。此為特別寫件,乞勿示人。又直幅單款者二紙,乞轉贈。

道公壽慶,朽人未能趨禮。茲托龔天發(fā)代表,隨喜盛會?!蹲o生畫集》,乞交彼帶下。種種費神,感謝無盡。

農歷十一月十九日 音啟

一三

(一九四一年,晉江福林寺)

傳貫師借

《護生畫集》一冊 乞向某師借

《續(xù)護生畫集》一冊 乞向傳如師借

本月十七日以前,倘有人來福林寺者,乞帶下。否則暫存,候傳貫師領取。

借用期限,以半年為限。由傳貫師負任保管。

一四

(一九四一年除夕,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慧鑒:

茲送上寫件六包,乞于便費神轉交。至感。

傳如法師一包(余者俟后寫)。

周伯遒居士一包。

蔣文澤居士一包。

永通行一包。

雪儂居士等一包。

廣慰法師等一包。

辛巳除夕 音啟

一五

(一九四二年正月,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慧鑒:

農歷正月二十日后,乞來茀林,領取諸寫件。

以后 有送紙來者,不收。

有由郵局寄名款來者,不寫。

必須托專人送名款至茀林,守候領取者,乃可書寫。

倘有特別之件,必須用宣紙寫者,由余贈送。(有送來者決定不收)

借日晷儀(明年正月底奉還)。

講稿帶來。

一六

(一九四二年七月下旬,泉州溫陵養(yǎng)老院)

曇昕法師智鑒:

乞代覆永春王夢惺居士云,朽人往永春之緣,現在尚未成熟,須待將來。

音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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