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三?練耳目第三·第十二.明旗應

練兵實紀 作者:明·戚繼光


  凡主將旗舉時,先哨將應之,千總不許先應。哨將旗舉,先千總應之,把總不許先應。千總旗舉,先把總應之,百總不許先應。把總旗舉,先百總應之,旗總不許先應,百總旗舉,先旗總應之,隊總不許先應。旗總以下,口傳身率,不用旗鼓號令,更與旗鼓令同,差錯以軍法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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