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芎林街莊總理姜榮椿認充結狀
具認充狀人竹北一保九芎林街姜榮椿,今當大老爺臺前結認,椿等一保等莊紳耆詹國和等,保舉椿承頂劉世珍身故、已無總理、僉請接充舊缺歸一總理之額,專管九芎林一帶內外各莊、并河北、河南等處,所有經投大小諸事務。必謹慎奉公,顧守地方等因。椿蒙給諭戳以后,認甘接充總理之責,自當盡心赴義,實力辦公,不敢怠玩曠職,致干罪咎。合具認充結狀是實。
戳記 淡水分府陳、給代書、黃正和戳記
光緒貳年五月日具認充結狀人姜榮椿(畫押) 私記
正文
第四一四認充結狀光緒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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