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項研究中,筆者嘗試串聯(lián)起客觀與主觀,提出構擬象征動力學的初步思路。為此,在研究中引入了一個與符號構成對立的概念——實在。在符號與實在的對立軸上,符號偏向作為表達的手段,它的價值受語境的制約;實在則指被看作自身具有內在價值的自足體,也就是說,它是一種主觀判斷。譬如,某個交通標志在它所屬的交通標志系統(tǒng)里,它是一個符號。當這個交通標志按所屬系統(tǒng)的規(guī)則出現(xiàn)在路上,對于熟悉這個系統(tǒng)的人而言.它是一種實在。又如,一份合同是約定雙方相互間的承諾的符號,對于守信的當事人而言,它是一種實在。象征符號的本質是替代品,自身不具備內在價值,它的價值取決于所在的系統(tǒng)。但是,符號不是靜止的,符號實在化、實在符號化是文化史中的兩股趨勢性的力量。符號實在化指符號的替代品本質淡出人們的意識,轉化為自在的實在體的過程,時間因素在這個過程里具有關鍵價值;實在符號化指實在性消解,象征符號還原其作為表達工具的替代品本質,以及與它相伴隨的創(chuàng)新概念、發(fā)明符號的過程。從符號一實在出發(fā),象征符號的叢林之門悄然開啟,微風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