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慶瑜,法學博士,河北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河北大學國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高等學校法學類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環(huán)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等學術職務;受聘擔任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等社會職務。 獲第三屆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學專家、河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青年專家、寶鋼教育基金優(yōu)秀教師獎等榮譽稱號。長期從事經濟法、環(huán)境資源法教學與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研究課題6項,在《人民日報》《現代法學》《法律科學》等國家權威報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40余篇,出版《分配關系的法律調整—基于經濟法的研究視野》《自然資源法基本問題研究》等學術著作10余部,榮獲河北省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