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論叢》第67卷共載論文16篇,秉承本論叢業(yè)已習慣的固定風格,所收錄的論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期我國刑法學界所取得的新研究成果。內容涵括中國刑法、外國刑法、國際刑法、犯罪學等刑法學諸多領域。 本卷特設“不作為犯專欄”,收錄了3篇相關文章。李志恒的“不作為犯中支配理論的法教義學展開——兼與徐萬龍博士商榷”一文通過梳理不真正不作為犯的研究路徑偏差,對支配理論進行了系統(tǒng)分析,提出以事實論為基礎的支配理論更符合中國刑法語境。董悅的“不真正不作為理論在法定犯領域的適用:目標、路徑與方法”一文提出不作為犯罪的成立是規(guī)范評價,社會角色是規(guī)范路徑的考察重點,因而應當引入類型化、規(guī)范化的視角。溫登平在其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保護法益和實行行為研究”中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進行了系統(tǒng)分析,并提出應當對單位主體的范圍進行擴大解釋。 本卷的其他欄目還刊載了如下優(yōu)秀成果: 鄭洋的“我國預備犯的應然處罰模式及其實現路徑”一文對預備犯處罰的司法實踐進行分析,認為應以重大法益侵害原則作為限定標準,以總則設置原則性規(guī)定與分則設置具體處罰規(guī)定相結合的方式,完善對預備犯的例外處罰。 汪恭政在其文“‘套路貸’案件罪名適用困境及其應對的實證研究”中,以實證方式考察了“套路貸”案件的罪名適用困境,通過數據分析得出構成要件說是實踐推行的主要方案這一結論,并從不同評價情形對具體認定路徑提出完善建議。 嚴磊的“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犯罪治理的新進路”一文提出,在充分挖掘刑法的信用屬性以及犯罪行為的失信屬性的前提下,可將社會信用理論與國家信用政策納入刑法規(guī)范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