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千年文明史代不絕人,書法理論史還是在潛移默化中悄無聲息地成長起來了。而到了清代,時勢替易,競成了書法技法理論大發(fā)展大總結的時代:漢唐人稱“書”是書寫,更是書札尺牘。于技法也是平行而生,并無特別的關照。六朝至唐,稱“書道”:書一日一為“道”則寄情抒懷,在精神上通于天地鬼神。這只要看一下孫過庭《書譜》、張懷瓘《書斷序》即可了然。但宋元以后,基于五體書發(fā)育基本成熟,和以楷書為文字之準的社會文化認知風氣的形成,又由于印刷術作為物質參照的走向前臺廣為傳播,書法開始向書寫藝術風格表現(xiàn)轉向,當然在社會一般文化交流過程中,仍然有無所不在的大量實用書寫。但看看趙孟頫的六體兼善,尤其是徐渭、王鐸那種大開大合的夸張,又可以看出時至晚近,書法急于超出寫字的那種焦躁與激進。但另一方面,明代臺閣體的出現(xiàn),又使我們看到了講究書寫技法規(guī)整以希望與印刷術匹配或雁行的技能化要求。而清代館閣體更是把實用書寫進而看作是一種欣賞趣味類型,滲入了“藝”的許多因素。這一點,只要看看清代多少大臣,不管是督撫還是狀元、翰林,其傳世之作都有大量楷行書對聯(lián),都是清一色的正楷、行楷書,恭敬端嚴,遵從“烏方光”的原則,就知道它已經是一個特殊的社會審美類型,形成一種廟堂趣味了——就這樣,在實用和趣味兩個視角上都依仗工整書寫(應用),又以十分普及的木刻本印刷體為參照,書寫的“法”受到了空前的重視,成為清代書法理論的支柱性話題,從而成就了梁巘在技法理論上杰出的時代地位。如果是在漢時的“書”和唐時的“書道”時代,像梁巘這樣的努力是不會受到重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