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通義》包括緒論和本論。緒論闡述合同法的含義與特性、合同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合同法的歷史發(fā)展以及民法典合同編的編纂。根據民法典合同編的規(guī)定,本論部分包括通則、典型合同和準合同。通則包括一般規(guī)定、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終止、違約責任等。典型合同包括買賣合同、供用合同、贈與合同、保證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保理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物業(yè)服務合同、行紀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等19種合同。準合同包括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 本書以民法典合同編的章節(jié)規(guī)定為線索,根據合同法的立法材料、司法解釋和合同法研究的最新成果,結合司法實務,系統闡述合同法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制度,從法解釋學的角度釋明合同編的條文,以準確理解和適用合同法的規(guī)定。本書既可作為法科學生學習合同法的教學用書,也可作為法律職業(yè)人研習和適用合同法的工具書,還是其他有心學習法律、實踐依法治國理念者的有效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