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國特色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制度,是我國司法改革的一項成果。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2015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49次會議討論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實施細則》。截至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共發(fā)布了二十一批112個指導性案例。這112個案例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部門法。2010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試行)》(以下簡稱《規(guī)定(試行)》)。2015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實踐工作情況及深化司法改革要求,對2010年《規(guī)定(試行)》作了修改,經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后,正式印發(fā)實施《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2019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對《規(guī)定》進行了第二次修訂。自2010年開展案例指導工作以來,截至2019年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共發(fā)布了15批59個指導性案例。這59個案例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四個方面,探索開展案例指導工作,對于切實提高司法辦案水平,更好地服務大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tǒng)一和法律的公正實施具有重要意義。在司法實踐中,指導性案例的作用也越來越得到彰顯。為便于廣大讀者學習適用“兩高”發(fā)布的指導性案例,我們編輯出版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一書,該書收錄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第1批至第21批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第1批至第15批,全面系統(tǒng),查詢便捷,供廣大讀者學習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