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是凝固的歷史,體現著炎文,承載著風俗,是天人合一的反映。攝影以其記錄的特性,讓我們對明太原縣城這座現存的文化遺跡有了逐漸的了解和認識。在距山西太原西南15千米的龍山腳下,有一座建于明洪武八年(1375年)的古縣城——明太原縣城,它坐落在唐堯、夏禹、西周唐國、戰(zhàn)國趙國、西漢代都等都城遺址上,跨越歷史4000多年,是一座值得世人說道韻縣城。遠在公元前497年,在太原盆地的南部,一座古城悄然興起,它就是由晉國卿大夫趙簡子(趙鞅)的家臣董安于負責修建,后由尹鐸治理,趨于完善的一座城池——晉陽古城。這座古城歷經秦漢、三國、南北朝、北魏、北齊、隋唐和五代等各時期不斷的修葺和擴建,“霸府”“別都”“北京”的地位得到凸顯。直至宋太平興國四年(979年),趙光義攻下太原,下令“火燒水灌”晉陽城,使這座有著近1500年歷史的古城化作了廢墟;后下詔廢晉陽、太原二縣,設并州軍事于榆次,另在晉陽故城北(今小店城西村東,馬練營西,南、北畔村之間)筑一新城,置平晉縣(“平晉”兼有“平滅晉陽城”之意)。明洪武四年(1371年),平晉縣遇水患,遂徙治于汾河之西古晉陽城南關舊基。明洪武八年(1375年),此縣名復用泰原縣,隸屬于太原府。歷史上的太原縣城內外原有大小寺廟、樓閣、祠堂50余處,職事衙門,應有盡有,儒、釋、道、天主教及基督教建筑共存,大街上的13座過街牌坊、道路口的22座五道將軍廟、200余家商鋪字號及大街小巷的深宅大院鱗次櫛比,彰顯了這座古城的氣質與性格。明清太原縣城在晉商稱雄的幾百年百業(yè)興盛,繁華一時。近代以來,時代劇變,太原古縣城經歷戰(zhàn)火和人為損壞,已是傷痕累累。2011年,太原市被國務院批復列為“國家歷史文純名城”,而明太原縣城則為其中的重要支點,古縣城的歷史街區(qū)成為不可或缺的文化元素,因此,明太原縣城的保護、開發(fā)和利用迫在眉睫。2012年,由政府牽頭組織實施的“明太原縣城復興下程”啟動,按照《太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guī)劃(2015-2020年)》,修葺后的明太原縣城將成為一處集體閑觀賞、民俗風情、游客體驗于一體的綜合性歷史文化旅游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