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選擇社會資本方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公路項目)》的編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墩蜕鐣Y本合作(PPP)項目選擇社會資本方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公路項目)》適用于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模式、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社會資本方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收費公路項目。投標人根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選擇社會資本方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公路項目)》編制項目招標文件時,可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選擇社會資本方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公路項目)》中相關條款進行修改、補充、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