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災害志·斷代卷》包括《總論》暨《先秦卷》《秦漢魏晉南北朝卷》《隋唐五代卷》《宋元卷》《明代卷》《清代卷》《民國卷》以及《當代卷》8個分卷,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當代疆域范圍為參考,按歷史順序,依志書體例,分階段敘述先秦以降(截至2018年)中國歷代災害狀況以及相應的救災、防災技術、制度與實踐等方面的演變歷程,從整體上全面、系統地呈現五千年中華文明史上,中華民族與自然災害進行長期不懈之艱苦斗爭的偉大業(yè)績。除《總論》之外,《中國災害志·斷代卷》各分卷主體內容按“概述”“大事記”“災情”“救災”“防災”等編依次排列,另置與救災、防災有關的“人物”和“文獻”或“書目”,作為附錄。其中:1.概述。列于各編之前,用簡練的語言,對各分卷所涉歷史時期自然災害的總體面貌、主要特點、時空分布規(guī)律,以及歷朝重大救災、防災的技術、制度、活動及其沿革、變動進行總結性述評,突出時代特色及其歷史地位。2.大事記。著重記述對國計民生有較大影響的重大災害,比較重要的救災防災事件、制度、組織機構、工程、著述以及具有創(chuàng)新意義的技術、理念等,一事一條,按時間排列,所敘內容和各編章內容交叉而不重復,要言不煩。同一事件跨年度發(fā)生,按同一條記入始發(fā)年。同一年代的不同事件,分別列條,條前加“△”符號。3.災情編。主要記錄歷代發(fā)生的旱災、水災、蝗災、疫災、震災、風災、雹災、雪災等各類自然災害,以及非人為原因導致的火災,不涉及兵災、“匪禍”和生產事故等,但出于人為因素卻以自然災害的形式造成危害的事件,如1938年黃河花園口決堤,則一并列入。各災種依所在朝代,按時間順序記述,主要涉及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傷亡人數、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等。4.救災編。分官賑、民賑二章(部分斷代卷分卷因內容較多,將二者分立為編)。官賑主要記述包括中央政權、地方政權在內的官方救災的程序、法規(guī)、制度、章程、組織、機構以及重要事例,突出各時代的特點、典型事例。民賑記述官方之外的,以士紳、宗族、宗教或其他民間力量為主體的救災活動;國際性救災,無論是對其他政權災害的救援,還是接受其他政權援助,可根據實際情況記入官賑或民賑。5.防災編。主要包括與防災救災直接相關的倉儲、農事、水利以及區(qū)域規(guī)劃或城市建設等內容,重點記述各防災機構、制度、措施、技術、工程及其效用等,勾勒各時期的變化與發(fā)展。尤其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卷,因時制宜,突出科技、教育的發(fā)展對防災救災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