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著作權侵權懲罰性賠償為研究對象,通過對其內涵、性質、功能和歷史演進的闡述,分析了著作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是一種集傳統(tǒng)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救濟措施功能于一體的新型侵權救濟制度。它不僅具有法哲學、法經濟學、民法學和心理學上的正當理論基礎,而且是完善現行著作權立法、有效遏制著作權侵權的現實需要;本書借鑒各國各地區(qū)的有益經驗,充分考慮著作權侵權懲罰性賠償與現有相關制度的銜接,從適用的原則、適用的條件、賠償的范圍、賠償數額的確定、賠償金的歸屬等方面對著作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進行了系統(tǒng)研究。本書以著作權侵權懲罰性賠償為研究對象,通過對其內涵、性質、功能和歷史演進的闡述,分析認為著作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是一種集傳統(tǒng)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救濟措施功能于一體的新型侵權救濟制度。它不僅具有法哲學、法經濟學、民法學和心理學上的正當理論基礎,而且是完善現行著作權立法、有效遏制著作權侵權的現實需要。本書借鑒各國各地區(qū)的有益經驗,充分考慮著作權侵權懲罰性賠償與現有相關制度的銜接,從適用的原則、適用的條件、賠償的范圍、賠償數額的確定、賠償金的歸屬等方面對著作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進行系統(tǒng)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