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亞士教授是葡萄牙較負盛名的刑事法學教授之一,其已有多部刑事實體法專著被譯成中文在澳門出版,本書為其在刑事訴訟法方面的經典著作。本書共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紹了刑事訴訟法的一般原理,闡釋了刑事訴訟法的含義和功能、葡萄牙刑事訴訟法的淵源以及刑事訴訟程序的一般原則等等;第二部分先是介紹了葡萄牙刑事訴訟程序的基本結構,然后相繼介紹了法院、檢察院、嫌犯和辯護人以及被害人與受害人等各訴訟主體在訴訟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和職能。由于書中所闡述的內容多為原則和精神,而少有論及具體的程序步驟和程序的進行,故這部問世于1974年的著作并沒有因后來《葡萄牙刑事訴訟法典》的歷次修訂而成為“廢紙”,反倒作為一桿標尺,指引著歷次法律改革的進行。時至今日,本書仍是葡萄牙和澳門法律學者在著作中頻繁引用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