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4日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以煤安監(jiān)行管〔2017〕5號印發(fā)了《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于2017年7月1日起執(zhí)行。新標準第三部分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該部分是在原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第八部分“安全管理”內容基礎上修訂而成,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記錄、上報、治理、督辦、驗收銷號等過程中的重點環(huán)節(jié)進行要求,對“做什么、誰來做、如何做”的工作框架和機制進行重點考核。 本書是在編者多年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相關科研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如何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了詳細論述。首先在概述部分介紹了相關背景、內容和流程,然后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基本要求,詳細闡述了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和實施的方法、步驟和案例,包括工作機制、事故隱患排查、事故隱患治理、監(jiān)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五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