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波洛克三世(1845-1937),英國法官、法學家、法律教育家。其祖、父均為英國財政法院著名法官。劍橋大學畢業(yè)后于1871年開始律師生涯,1883年成為劍橋大學法學教授,1911年進入樞密院授王室法律顧問。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波洛克發(fā)表了大量法學作品,內容涉及合同法、侵權行為法、國際法和普通法史等,較重要的作品包括:《侵權行為法》(1887)、《普通法的擴展》(1904)、《普通法的特質》(1912)以及《國際聯盟》(1920)等。他與梅特蘭合著的《英國法律史—愛德華一世以前》被認為是同時代普通法史研究領域的標志性作品,他與美國霍姆斯大法官長年的私人通信輯錄也成為后人所借重的研究資料。波洛克被認為是促成英國法學現代化轉型的重要人物之一,他對于普通法教育方式的改革更是對當今的英美法學界產生了無可估量的影響。
譯者杜蘇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理學博士研究生,長期從事法史學研究,公開發(fā)表論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