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標志著中國特色案例指導制度從理論邁入實踐,發(fā)展與完善成為中國特色案例指導制度的主題。為此,最高法院將中國特色案例指導制度的發(fā)展與完善作為 2011年審判理論重大課題在全國招標。
四川高院從2003年起率先在全國建立案例指導制度,經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后向全省法院發(fā)布典型案例,為本書即為四川高院與四川大學聯合成立課題組的招標項目。結合即將出版的陳興良教授主編的《中國指導性案例制度研究》,本書的特色為綜合運用比較研究、歷史研究、實證研究等方法,既著眼于對中國特色案例指導制度的必要性、定位、效力等宏觀層面進行分析論證,又著力于對中國特色案例指導制度的推薦、篩選、廢止等運作程序以及制作技術、案例檢索、識別技能等微觀層面的精心設計,力求為案例指導制度的運行提供一套有參考價值的具體操作規(guī)范。
《中國特色案例指導制度研究》為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審判理論重大課題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