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代社會統(tǒng)治階級內部門閥制度的演變及其民事權利能力
(一)關隴統(tǒng)治集團與舊的士族階層權利能力之爭――門閥制度的演變
(二)地主官僚階級的身份地位與權利能力
二、一般身份自由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一)自由農民
(二)工商業(yè)者
三、賤民階層
(一)奴比畜產
(二)工戶、樂戶、雜戶、官戶
(三)太常音聲人和部曲
(四)部曲奴婢的釋放
第二章 唐代的物權法
一、物的分類
二、所有權制度
(一)所有權的概念
(二)可以成為土地不完全所有權人的資格
(三)不完全土地所有權人的義務
(四)對不動產所有權的保護
(五)對動產所有權的保護
(六)有關“闌遺物”和“宿藏物”的法律規(guī)定
三、租佃權
(一)租佃權的法律認定
(二)租佃權存在的證據――唐代的租佃契約
(三)佃戶要承擔的納稅義務
(四)租佃權的取得
(五)唐代租佃契約的特點
四、擔保物權
(一)擔保物權是他物權
(二)唐代的質權
(三)從唐代借貸契約中看擔保物權
(四)從唐代租賃契約中看擔保物權
第三章 唐代的債法
一、契約關系形成的債
(一)契約的基本原則
(二)契約的種類
二、侵權行為構成的債
(一)唐律中侵權行為的表現(xiàn)
(二)侵權行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唐代的婚姻、家庭、繼承法
一、唐代的婚姻法
(一)唐代婚姻法的基本原則
(二)唐代關于離婚的法律規(guī)定
(三)唐代婚姻的禮制
(四)唐代的涉外婚姻法
二、唐代的家庭、繼承法
(一)唐代的家庭法
(二)唐代的繼承法
第五章 唐代的民事訴訟法
一、唐代審理民事訴訟的官司及其審級
(一)縣級
(二)州級
(三)都督
二、唐代民事案件禁止或限制訴訟的法律規(guī)定
三、民事案件訴訟的程序及程式
(一)訴訟程序
(二)訴訟程式
附錄一 從復原的唐開元《醫(yī)疾令》看唐代的醫(yī)療衛(wèi)生法
附錄二 從“耳后大秦珠”到《唐律疏議》――羅馬法對唐代契約法的影響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