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亞英,深圳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廣東省一級法學優(yōu)勢重點學科帶頭人。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高級訪問學者、香港大學訪問學者。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學術成果有《國際商事仲裁實務研究與操作推演》(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等專著,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律科學》等核心學術刊物發(fā)表多篇專業(yè)論文?,F(xiàn)任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委員(深圳國際仲裁院理事)兼仲裁員、深圳仲裁委員會委員兼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等。曾代理和承辦國際商會仲裁院(ICC)、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等機構受理的多起仲裁案件。兼任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常委、五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深圳市政府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深圳市人民政府世貿組織事務中心(WTO中心)顧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