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憲主義與政治民主:憲法前沿十二講》呈獻給關心中國憲法問題的讀者。正文十二講,涉及五個方面的問題:立憲設計的一般原理(第一講);立法機關與代議制(第二、三、四、五講);違憲審查制度(第六、七、八講);分權制衡(第九講);基本權利和義務(第十、十一、十二講)。當然,每一主題都可以從不同方面、層面做深入解析,但受篇幅和作者研究領域的限制,《立憲主義與政治民主:憲法前沿十二講》的論題是有選擇的,且論述點到為止。除正文十二講外,另附作者撰寫的三篇書評、翻譯的兩篇文章和一個憲法判例,它們都與各講主題相關,一并列出,僅供讀者參考、批評。正文各講雖涉及不同問題,但也表達一個核心的觀點,即應把近代以來的“立憲主義”或“憲政”理解為體現民主政治的程序性安排、一個防止政治權力壟斷的“政治反托拉斯法”。至少從1787年美國憲法以來,立憲設計都旨在為不同利益提供一個競爭和整合的場所,而不是確認某種實體性安排。這當然首先表現于立法、行政、司法三個機關及其相互關系的安排中?;緳嗬惺裁床煌瑔??本書認為,表達自由、信仰自由、選舉權等標準的憲法權利,也與國家權力設計有同樣的目的,它們不是為了滿足個人的偏好,而是為了規(guī)范公共權力,維持民主社會的健康運轉?;緳嗬且粋€信息提供機制,它確保公共立法和決策不喪失理性特征;基本權利也為個人提供政治參與機會,是憲政體制運轉的根本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