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第一章 背景與動因
一、歐盟的內部市場計劃
二、歐盟規(guī)制內部市場的策略
(一)消極一體化及其不足
(二)積極一體化與法律協(xié)調
三、私法與歐盟權限
(一)歐盟對私法的干預
(二)歐盟干預私法的法律基礎
(三)對歐盟權限的限制
四、歐洲私法及其缺陷
(一)歐洲私法的產生
(二)歐洲私法的缺陷
第二章 法典化方案的提出與論證
一、法典化方案的提出
二、法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蒂博們”的觀點
(二)“薩維尼們”的觀點
三、法典化的障礙
四、實現法典化的途徑
(一)法典化的意涵和模式
(二)法典化的最終目標
(三)實現法典化的步驟
五、歐洲民法典的實質方面
(一)法典的內容
(二)法典的結構
(三)法典的指導價值
(四)法典的適用范圍
第三章 法典化的學術化階段
一、“學術化”的原因
二、締造共同歐洲法律文化
(一)法學研究
(二)法學教育
三、構建法典藍本的學術團體
(一)歐洲合同法委員會
(二)歐洲民法典研究組
(三)歐盟現行私法研究組
(四)歐洲私法學會
(五)歐洲侵權法研究組
四、《歐洲合同法原則》評述
(一)《原則》的概況
(二)以經濟效益為正當性基礎
(三)價值上以個人主義為主團體主義為輔
(四)創(chuàng)造新的歐洲法律語言
第四章 法典化的政治化階段
一、邁上政治軌道
二、關于歐洲合同法的第一份通報
(一)2001年通報的內容
(二)各方的反饋意見
三、關于歐洲合同法的行動計劃
(一)主要內容
(二)提高歐盟立法質量
(三)論證“非特定部分解決辦法”的適宜性
四、關于歐洲合同法的前進路線
(一)《共同參考框架》的主要方面
(二)關于“選用性法律工具”的討論
五、《共同參考框架》:實質的法典編纂
(一)《框架》的實質
(二)法典編纂與法律協(xié)調的區(qū)別
(三)《框架》的法典化特征
(四)《框架》的實質效力
第五章 《共同參考框架草案》的基本方面
一、《共同參考框架》的準備
二、《框架草案》的主要內容
(一)“原則”
(二)“定義”
(三)“示范規(guī)則”
三、示范規(guī)則的范圍和結構
(一)示范規(guī)則的范圍
(二)示范規(guī)則的結構
四、《框架草案》的來源及其相互間的協(xié)調
(一)《框架草案》的來源
(二)各來源之間的協(xié)調
第六章 《共同參考框架草案》的起草技術和價值選擇
一、《框架草案》的起草技術
(一)融合兩大法系
(二)采取信任司法的立場
二、《框架草案》的價值選擇
(一)涉及的主要問題
(二)保護弱勢當事人方面
(三)限制個人自治方面
(四)《框架草案》的價值定位
三、《框架草案》的權威地位
第七章 最新進展與發(fā)展規(guī)律
一、《框架草案》公布后的政治行動
二、“政策方案”的主要內容
三、提出“歐洲共同買賣法”的立法建議
(一)“歐洲共同買賣法”的性質
(二)“歐洲共同買賣法”的結構和內容
(三)“歐洲共同買賣法”的適用范圍
四、法典化的未來展望
五、法典化的顯著特征和發(fā)展規(guī)律
第八章 對我國的啟示
一、準備法典文本方面
二、法典編纂技術方面
(一)我國民法法典化的必要性
(二)可資借鑒的法典編纂技術
三、培育法律科學方面
附錄一 所涉判例簡介
附錄二 所涉條約條文對照表
附錄三 《共同參考框架草案》的主要結構
附錄四 歐洲法典化進程大事記
附錄五 重要術語釋義
人名和重要術語索引
表格索引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