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第一章 《德國民法典》與德國私法的發(fā)展 一、歐洲的法典編纂運動 二、法典編纂運動的后期成果:《德國民法典》 三、歷史法學派 四、歷史法學與法典編纂 五、通過立法實現(xiàn)法律統(tǒng)一 六、畫地為牢的《德國民法典》? 七、法院的反應 八、私法制度的統(tǒng)一? 九、《德國民法典》的彈性 十、民法典下的私法發(fā)展 十一、對《德國民法典》的批評 十二、債法的現(xiàn)代化 十三、私法的歐洲化第二章 債務不履行之救濟:以《歐洲合同法原則》為背景 一、通往新規(guī)則之路 二、實際履行與實際履行請求權的排除 三、損害賠償 四、履行不能時的替代給付請求權 五、履行信賴的費用開銷 六、自始履行障礙 七、合同解除 八、其他救濟方式 九、結論性觀察第三章 德國買賣法中給付不一致責任的發(fā)展 一、導論 二、隱蔽瑕疵責任:舊《德國民法典》及其歷史背景 三、問題范圍 四、改革 五、補充履行 六、次級權利 七、解除 八、損害賠償 九、減價 十、尚未解決的問題 十一、結論第四章 德國新時效法與《歐洲合同法原則》第十四章 一、導論 二、時效法的發(fā)展 三、主觀或客觀制度 四、三十年時效期間 五、給付不一致責任 六、時效的開始 七、時效期間的重新開始 八、時效經過的中止和延期 九、時效的法律效力 十、協(xié)議變更 十一、另一種改革 十二、結論第五章 消費合同法與一般合同法 一、導論 二、《德國民法典》初期的自由、平等和社會責任 三、現(xiàn)代消費者立法的興起 四、納入整合:如今所是的法律 五、總體評論 六、納入決定:一種評價索引書評:《德國新債法:歷史與比較的視角》譯者簡介當代德國法學名著計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