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法律研究》是傳統(tǒng)法律的典型,以成就大、水平高著稱于世。但唐律本于漢律,要了解中國傳統(tǒng)法律,必須從漢律開始;要研究唐律,也應以漢律為參照。惟其如此,才能搞清楚中國傳統(tǒng)法律發(fā)展的歷史脈絡。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為研究漢律提供了第一手資料。著者對前人及時賢已有學術成果進行了系統(tǒng)整理,在充分尊重其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將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相結合,將文獻考釋與理論分析相結合,將法律思想與法律制度相結合,通過秦漢律與唐律、明清律的沿革比較,對秦漢時期法律的若干學術問題進行了逐一清理,用史料來論證觀點,不說空話,并對有關法律史問題進行了必要的理論分析,以期在摸清秦漢法律史基本情況的基礎上,能夠對秦漢時期法律在中國法律史中的地位和影響提供一種全新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