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國需要保守的刑法理性與內斂的現代刑事政策立場,因而本書欲表達的核心立場觀點可以簡要地概括為保守的實質刑法觀與現代刑事政策立場。這也是本書取名《保守的實質刑法觀與現代刑事政策立場》的緣由。 盡管本書對保守的實質刑法觀之全貌尚未進行系統(tǒng)闡述,本書所收錄的內容主要是筆者近年來在有關場合發(fā)表的學術講座或者學術談話的記錄,經過適當加工整理而成(其中有超過一半的內容屬于首次公開發(fā)表)。但是應當說,本書所有論述都是從各種不同的視角來觀察、分析、闡明保守的實質刑法觀的,在學術立場和理論體系上保持了一致性。 本書研討了廣義刑事政策觀與現代刑事政策立場,系統(tǒng)闡述了現代廣義刑事政策學的基礎理論問題,并以此檢討了目前我國正在推行的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理論上存在的誤讀誤解,以及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現代刑事法治理性特別關涉的刑事和解制度、刑民交叉問題。應當說,這種廣義刑事政策觀相對于狹義刑事政策觀而言更具有學術包容性,有助于實現現代法治刑法理性的深化研究,因而與保守的實質刑法觀是協(xié)調一致的。在闡述現代刑事政策立場的內容中,本書還特別宣揚了一種反對剩余制裁的刑事辯護立場,這既是作者基于現代刑事政策立場與現代刑事法治理性而對刑事辯護理性之感悟,并力圖倡導和宣揚的刑事辯護立場,也是本書的重要創(chuàng)新內容。反對剩余制裁的刑事辯護立場,在本質上是與現代刑事法治理性、廣義刑事政策觀和保守的實質刑法觀完全一致并相互呼應的一種現代刑事政策立場,甚至可以說,這種立場其實也是內斂的刑法立場和保守的實質刑法觀之必然結論。反對對犯罪之人給予剩余制裁的刑事辯護立場,本質上就是主張刑法矯正主義與犯罪人回歸主義的刑法立場與刑事政策立場,推崇自由最大化并將自由最大化作為刑法理性的根本。應當申明,反對剩余制裁的刑事辯護立場,是一種與刑法報應主義格格不入的刑事政策立場。在這種意義上,保守的實質刑法觀堪稱反對剩余制裁的保守的實質刑法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