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jié) 研究目的和意義
第二節(jié) 研究方法
第三節(jié) 相關術語說明
第二章 變更定義的深化
第一節(jié) 已有的相關研究綜述
一、關于變更的概念
二、關于變更的基本特征
三、關于變更與相關概念的區(qū)別
四、關于變更的種類
第二節(jié) 我國實定法中的變更
一、我國現(xiàn)行法律規(guī)范中有關“變更”一詞的使用
二、我國實定法中變更的概括和總結
第三節(jié) 變更的進一步解析及其與相關概念的界分
一、變更定義的進一步解析
二、變更與相關概念之間的界限
第三章 變更的對象
第一節(jié) 行政行為的定義和分類
一、行政行為的定義
二、行政行為的不同分類
三、具體行政行為的定義
第二節(jié) 學者對我國行政行為分類的批判以及筆者的觀點
第三節(jié) 行政行為的效力
一、行政行為的存在和生效
二、行政行為效力的定義
三、行政行為效力的內容
四、實質存續(xù)力的界定
五、變更與行政行為效力(實質存續(xù)力)的關系
?四章 變更的權限和效力
第一節(jié) 變更的權限
一、地域管轄權
二、事務管轄權
三、層級管轄權
第二節(jié) 變更的效力
第五章 瑕疵行政行為的變更
第一節(jié) 瑕疵理論
一、瑕疵理論及其演變
二、我國有關行政行為瑕疵的立法與相關理論
第二節(jié) 瑕疵行政行為的補正
一、行政行為補正的定義
二、德國學術界對德國聯(lián)邦行政程序法之補正規(guī)定的解析
三、上述觀點對我國行政程序立法的啟示
第三節(jié) 行政復議變更
一、司法救濟的特點
二、行政救濟的特點
……
第六章 非瑕疵行政行為的變更
第七章 結束語——立法建議
附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