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1
前言/1
案例1:要約邀請不等于要約/1
案例2:如何判斷合同是否顯失公平/6
案例3:什么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1
案例4:如何認定合同中的格式條款/16
案例5: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22
案例6:附條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不能混淆/28
案例7:合同附隨義務須履行/32
案例8: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造成損失應賠償/38
案例9:懸賞廣告中的懸賞費應該支付/43
案例10: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49
案例11:不安抗辯權和預期違約的區(qū)分適用/54
案例12: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59
案例13:合同的協(xié)議解除和法定解除/67
案例14:買賣合同中標的物風險應由誰來承擔/73
案例15:買賣合同中的質量條款須特別注意/77
案例16:供電合同糾紛/83
案例17:贈與合同無效的情形/87
案例18:借貸合同中的借條和收條有什么不同/92
案例19:民間借貸中約定的違約金應如何計算/97
案例20:租賃合同的解除條件/102
案例21:承攬合同中承攬人和定作人的義務/t08
案例22:交通事故致客運合同糾紛中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竟合/113
案例23:技術合同中技術成果的歸屬/119
案例24:無償保管人對保管物丟失或毀損要不要承擔責任/125
案例25:認識倉儲合同/129
案例26:行紀合同不同于委托合同/134
案例27:居問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139
案例28: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質/144
案例29:旅游合同糾紛/149
案例30:合同中應仔細區(qū)分“定金”與“訂金”/154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59
后記/204